粮食改革大事记
1953年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分别公布了《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流通体制进入长达31年的统购统销时期。
1993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全国的粮食销售价格基本全部放开,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即统销制度)被取消。
1998年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起了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此次粮改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
2001年
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将改革范围扩大至全国,重点是浙江、上海、广东、福建、海南、江苏、北京、天津八省(直辖市)。第三次粮改由此启动。
2004年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宣布,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
菜篮子工程
为缓解我国副食品供应偏紧的矛盾,农业部于1988年提出建设“菜篮子工程”。一期工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肉、蛋、奶、水产和蔬菜生产基地及良种繁育、饲料加工等服务体系,以保证居民一年四季都有新鲜蔬菜吃。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菜篮子工程”重点解决了市场供应短缺问题。“菜篮子”产品持续快速增长,从根本上扭转了我国副食品供应长期短缺的局面。除奶类和水果外,其余“菜篮子”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均已达到或超过世界人均水平。1994年,“菜篮子工程”已处在由过去以生产基地建设为主转入生产基地与市场体系建设并举的新阶段。同年年底,全国肉类总产量达4499.3万吨,禽蛋1479万吨,水果总产量达3499.1万吨,蔬菜面积达1.34亿亩。
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的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了适应城镇居民对“菜篮子”产品“鲜活、优质、营养、方便、无虫害”的消费要求,各地在生产中广泛采用良种、良法,以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探索新的流通方式,积极推进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2000年11月, 全国十大城市菜篮子产销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提出21世纪初“菜篮子工程”的主要目标任务:以优化结构、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动力,实现“菜篮子工程”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2001年4月,一项重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由农业部组织实施。这项工作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计划用8到10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
作者:
吴文治
编辑:
彭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