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墓”发现之思:考古认证发布制度有必要改革
2010年01月15日 08:31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编者按:“曹操墓”考古发现去年岁末披露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不过,除了参与此项考古的专家出来发表意见外,少有业内人士出声。本文作者杜金鹏,系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主要致力于夏商考古研究,他主持的偃师商城小城的发现入选1997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今天,他以一个“考古业内人士”但又是“曹操墓考古发现”的旁观者身份,专门致信本报,对这一社会现象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分析,期望能在一片热议声中注入理性思考。

从去年末到现在,“曹操墓”的考古发现,成了全民关注的文化现象。“安阳真的发现曹操墓了?”从邻居到饭店服务员,看到我们这些研究考古的,就会一遍遍问。而“曹操墓”中最有意思的,是质疑与批评的人多;考古学外争得热闹非凡,考古界内却沉寂低调。

在考古历史上,这样的现象颇为罕见。除了曹操的历史地位特殊、公众文化遗产意识逐年增强外,恐怕也与信任危机、考古动机遭疑有关。

近年来,国际国内屡有各种造假事件被曝,学术界、新闻界包括政府官员的社会公信力屡受挑战,每当发生重大事件,人们总要习惯性地从反面思考,“曹操墓”考古发现亦难例外。在此背景下有人发问“曹操墓”考古发现是否是考古版的“华南虎照片门”事件,便不足为奇。但实际上,有的质疑本属猜测,至少不是科学讨论,有的质疑本身缺乏科学依据,不足以推翻发掘者的观点。

许多报道提到“曹操墓”考古发现缘于对帝王陵墓的“渴求”,以及当地政府破除常规拨款支持考古发掘的细节。在有些人看来,既然“动机不纯”(不纯粹是科学研究,或至少最终目标不是科学研究),结果必然可疑。加上有人“计算”出“曹操墓”的旅游价值每年数亿,更“坐实”了这种怀疑。其实,无论考古目的多么复杂,发掘终归是依照考古规程进行的学术活动。

当然,考古信息发布时机也欠妥。“曹操墓”的田野考古发掘尚未最终结束,考古资料尚未全面整理,有些问题尚未深入讨论。应该说,在上述这些情况下,不少人产生疑问都是很正常的。

不过,作为一名工作数十年的考古工作者,我其实很想告诉公众:

请不要低估了考古学的科学性、严肃性。考古学是一门讲求实证的科学,有自己的科学理论和学术规范。就现有考古资料而言,有学者得出安阳西高穴村大墓可能属于曹操陵墓的结论,符合考古学研究规范,是可以接受的学术“推论”。历史告诉我们,在考古研究中,追求“百分百铁证”几乎是一种苛求。事实上,在“曹操墓”考古发现论战中,提出反对意见者要证实自己的观点,反而比论证肯定性意见更困难。

请不要低估了考古学界、考古学家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心。中国的考古学界,具有优良的学术传统。环顾左右,整日劳作在田野中,任凭风吹雨淋不动摇,薪资待遇却远不及城市白领的,能有多少学科的研究者呢?支撑大家如此痴情考古的,是事业心和责任心。虽不敢说考古界是“净水池”,但要在这里面“浑水摸鱼”,还是相当困难。

请不要混淆专业学术研究与公众参与讨论。考古学要服务于人民,考古学家有向公众解答问题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切不可在学术问题的讨论中,混淆专家探讨与公众参与的界限。对于“曹操墓”考古发现,人人都有质疑发问的权利,但不是人人都有定论的资格。专业问题在专家层面解决,是科学的态度。这不涉及学术歧视问题。很希望社会能给考古界一个安静的研究环境和充分的研究时间。

而从这次现象里,我以为,考古发现认证、发布制度很有必要改革、规范。

根据现在的文物法规,考古发掘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文物管理部门是当地考古工作的主管部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当地最高考古科研机构,也是安阳西高穴大墓考古发掘主持单位。因此,“曹操墓”考古发现由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向社会公布,在目前是适当的。

只是,社会的进步要求我们,考古发现要有一个权威的认证和发布制度,谁有资格有权利认证、发布考古发现,须尽早制订专门的行业规范。这是“曹操墓”考古发现争议给我们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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