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纯艳评《制造边缘性》︱湖南的“湘西”?西南的“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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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纯艳评《制造边缘性》︱湖南的“湘西”?西南的“湘西”?

《制造边缘性:10-19世纪的湘西》,谢晓辉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6月出版,257页,68.00元

《制造边缘性:10-19世纪的湘西》,谢晓辉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6月出版,257页,68.00元

传统“湘西”的历史坐标

对湘西历史的好书我总是特别留意,既因我是学历史的湘西人,也因自己曾经立志却没有实现的研究西南民族史的初心。近年来,很欣喜地看到,在西南研究热潮带动下关于湘西历史的好书好文越来越多,但一字不落地读完的只有谢晓辉博士的《制造边缘性:10-19世纪的湘西》(以下简称《制造边缘性》)。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其对湘西历史的定位,即“西南传统”中的“湘西”和土苗共生的湘西。对传统“湘西”的历史坐标的定位,作者的把握宏阔而准确。尽管对湘西历史的专题研究不乏精深的佳作,我还是觉得对湘西有整体和透彻理解的无过沈从文。虽然他以文学的眼睛看湘西,但与历史学者们观察的对象是同一个湘西。沈从文曾说他的写作与水不能分开,他笔下的湘西沿着“水”——辰河(沅水)及其支流白河(酉水)而展开,关注沿河的码头及水上和岸上的各色人等。他也曾说自己和黄永玉是游离于家乡凤凰“共同趋势”以外的“衍化物”。这个共同趋势就是从苗防衍生的武胜于文的地方好尚。这也使得沈从文书写的那个时代,即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凤凰和“筸军”站在了湘西与外部世界互动的最前沿。而之前这个角色属于酉水流域的永顺土司和保靖土司。

不深入酉水流域社会,就不能理解湘西彭氏集团何以能在中原王朝的卧榻之侧割据八百年,不关注边墙之内外的苗疆,就不能理解凤凰及其“共同趋势”何以平地产生。沈从文关注的水(沅水、酉水)和苗防(实即土、客、苗的互动)正是理解湘西历史最核心的两个因素。沈从文谈及的三四十年代,不论湘西人的自我意识,还是内地人对湘西的认知,都还带着“边鄙之地”的定位,即使向云贵川大转移时,各类人等由湘西转向西南,对途经的湘西仍怀着某种“误解”和“戒备”,而湘西地方势力正纵横捭阖地致力于维持自己的“割据”。

沈从文书写的是其所处时代的湘西“当代”史,在他的“湘西”里,曾经扮演历史主角的永顺已经成为“湘西”的边缘,而土苗互动的凤凰,或更大点说是“三厅”(即清朝改土归流后在苗疆设置的凤凰、乾州、永绥三个直隶厅)来到前台,而不变的是挥之不去的湘西的“边缘性”。这既是湘西传统的衍变,也是湘西历史的结果。这个格局不仅延续到沈从文的时代,眼下也似乎某种程度地在延续。而这个既有格局的生成原因需要到历史长河中去探寻。

《制造边缘性》选择十世纪溪州之战为追溯的起点,梳理了降至十九世纪湘西地区与王朝国家的互动方式、区域社会内部的构成和运行形态。该书所要揭示的不是单向的王朝国家对湘西的拓殖史,或湘西地区华夏化的历程,而是王朝国家、有君长的土司政权、无君长的苗疆势力之间的干预与能动,扩张与因应。没有一方是简单的设计者或被安排者,历史正是在各方的拓展、逃避与自存的交互中演进。

湘西历史的十世纪转折

改土归流是湘西历史最重要的转折,追溯改流产生的源起,则是发生于《制造边缘性》起论的十世纪的历史转折。汉代以降,西南各族与王朝国家互动并行着两条线索。一是羁縻体系,“因其故俗治”,从西汉赐封王侯,到唐宋设置羁縻州。二是直辖郡县体系,即西汉的“初郡”到唐朝直辖州,流官掌治郡,驻军队,兴屯田,通道路,置邮亭。湘西地区设置直辖郡县的具体形态因里耶秦简的发现,可以追溯到秦代,而内地势力的进入则更早。深入西南腹地的直辖郡县对蛮区的实际控制是有限的,但发挥了宣示王朝国家的存在、抑制地方势力、传播华夏文化等多方面的作用。不论是汉族姓氏、家族意识,还是地方政治体的制度设计,都日益显现潜移默化却十分深刻的影响。

从王朝政策而言,宋代呈现重大的转向,即宋王朝全面放弃汉唐时期在西南腹地设置直辖郡县的传统,虽然这一转向是对唐末五代既有格局的延续,但明确为王朝的基本政策,与汉唐经营西南的策略表现出重大的变化。这一转向在湘西地区得到明确的体现。从秦代设迁陵县到唐代的溪州,酉水流域一直延续着直辖郡县的传统。唐代的溪州辖大乡、三亭两县,“编户”曾有两千一百八十四户、一万五千二百八十二口,缴两税,纳土贡,有完备的统治体系。这些郡县控制的范围和程度应是十分有限,从汉代到唐代都可见蛮人不断的反叛,“溪州贼帅向子琪连结夷獠,控据山洞,众号七八千”,从叛乱武装的规模可知溪州地区“夷獠”的人数当不小于“编户”。这些编民也并非完全逆来顺受,他们曾向黔中观察使诉告溪州刺史魏从琚于两税外,每年擅自加征朱砂和水银。

十世纪初,溪州彭氏及其他当地豪酋的割据自署中断了直辖郡县的历史,建立了自治的地方政治体。秦代至唐朝直辖郡县传统不只是宣示王朝国家在湘西腹地的存在,而且成为彭氏建构其地方政治体和社会文化的重要模式来源。首先,唐代溪州及其所辖大乡、三亭的设置成为彭氏塑造其合法性的手段,彭士愁使用了溪州刺史的身份。其次,借用郡县制建构其统治体系,称“当州大乡、三亭两县”,任命部下首领为刺史、知州、县令等。再次,建立赋役制度,以团保组织民众,征收赋税,“复溪州铜柱记”所称“归顺之后,请只依旧额供输”之“旧额”当指唐代税额。而蛮酋使用汉姓汉名则早见于唐代以前。

彭士愁自立,并在溪州之战中取得马楚政权的承认,成为溪州地方历史的转折和分野。溪州通过盟约得到的“本州赋租,自为供养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的自治地位在宋代西南政策下得到巩固。宋王朝放弃了汉唐在西南腹地设置的直辖郡县,几乎全面退出对西南“蛮夷”地区的直接经营。这一秦汉以来中原王朝西南政策的重要转向在溪州得到典型的体现。尽管宋朝通过武力征讨、筑城设寨挟制溪州彭氏,但在西南政策的大背景下,彭氏仍得以延续其自治状态。元及明清实行土司制,与宋代自署属官不同,王朝不仅配置流官,还直接干预土司之下长官司的任免,但直到雍正初年实行改土归流,溪州地区自治的格局仍得以维持。

因而,要回答《制造边缘性》开篇提出的问题:“湘西地处中国腹地,与中原互动了上千年,为何直到清朝才系统设立州县、建立王朝国家的直接统治秩序?为何直到民国,位于南部的苗区还跟边墙、边政、边城这一类词语挂钩?”“其历史过程与机制何在?”即要揭示近代湘西格局何以形成,则必须以彭氏自立的十世纪为追溯的重要源头。这既因溪州彭氏政权八百年割据延续了一个完整的历史阶段,也因永、保土司作为湘西最强大的军政力量,自明代便令分别担承,“永顺约束镇苗,保靖约束筸苗”,有力地影响着苗疆事务。而这又成为雍正改土归流后湘西地区管理方式和社会形态格局的历史惯性。从十世纪彭氏势力崛起的节点上前后瞻望,都可看到湘西与西南区域整体历史演进的同频脉动。

湘西凤凰

湘西凤凰

“西南传统”中的湘西

《制造边缘性》所致力阐释的是“西南传统”中的湘西。作者通过湘西这一“个案”讨论了“西南传统”的内涵及其整合入大一统中国的方式。湘西的“西南传统”首先是其西南区域共有的地理环境,即历代所称的“溪峒”所赋予的。湘西地处云贵高原的边缘,武陵山区的“溪山阻绝”既成为王朝进入湘西的“地形阻力”,也为双方的沟通提供了通道。直到明清,自中原进入湘西北永保土司区的主要通道是酉水,进入湘西南苗疆的主要通道是武水。永保土司的统治区域正是酉水及其支流覆盖的、自成单元的地理环境。而溯沅水入武水,可以深入苗疆腹地。辰州扼守着两条“诸蛮咽喉出没之地”,“诸蛮不由此,则商贩不通,武陵不得此,则诸蛮不通”,颇似陶渊明的桃花源。而苗疆进入“生苗”积聚的腊尔山则是“溪峒”之“溪峒”。如《制造边缘性》所揭示的,王朝国家进入这个湘西腹地需要面对地理环境和“蛮夷”势力的阻力,但另一方面,以酉水、武水为主要通道,湘西地方又与王朝国家展开相互间的物资、人员和文化出入互动。

西南“溪峒”环境不同的生态衍生了不同的生计方式。《制造边缘性》将其归纳为两种类型,即“各有君长”和“无君长不相统属”两种土著社会。在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西南区域内两大土著社会在“共生生态与多边互动”中,经营边缘性,展开与王朝国家的互动,“它不仅决定了历代中原王朝与其互动、管理的基本策略与制度,也深刻影响了西南地方社会的模塑及其整合入大一统中国的进程和模式”。作者提出“西南传统”,并揭示了“西南传统”上述核心内涵。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需要阐释的重要问题。探索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需要更深入地认识西南区域历史自身的轨迹和特点,在草原、西南、西域等不同区域历史比较中理解中华民族历史的整体性与多样性。

两大土著社会类型的构成和互动构成了《制造边缘性》论述的十到十九世纪湘西历史的基本框架。两大土著社会类型在湘西的表现就是永保土司区和苗疆社会,使得湘西北和湘西南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永顺和保靖两大土司建立了从土司、到长官司、到旗(村寨)的统治体系,有完备的赋税和兵役征调制度。永保土司也与王朝国家有制度化的互动机制,即土司任免、户籍申报、土兵征调、资源获取等稳定制度。永保土司对内部有较强的统合力,从永保土司的土兵征集能力和土兵的战斗力即可窥见。而苗疆则没有建立起这样系统化的社会组织架构,王朝国家与其也无法建立如永保土司区那样的互动关系。

两大类型的差异也决定了改土归流后,清王朝处理湘西北和湘西南的政策上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开发和治理模式。清王朝在永保土司区废除大土司,实行直辖的郡县制度,将其原有的基层组织“旗”以新瓶旧酒的方式整合到基层体制之中,土司区的“土蛮”通过户籍和地权登记进入编户齐民的体系。而湘西南的“苗蛮”并未获得“编民”身份,亦未进行土地登记,其地权未获得承认,而以“人丁”为征税依据。乾嘉起义后仍是以屯田制度这一国有制度分配苗疆土地。而行政管理则以百户、屯长等代理,采取重修边墙的“苗防”策略,法律施用也保持“苗例”的特殊性。如作者所论,在清代的苗疆开发过程中,酉水流域的永保土司区从核心区域中退去,逐渐成为苗疆的“边缘”。

湘西的“西南”属性还体现在王朝国家的西南战略格局考虑中。元代重新在西南腹地建立直辖郡县,明清继承元代的趋势,不断强化对西南区域的治理。云贵大通道成为王朝控制西南的命脉,而沅水及其支流穿过的湘西地区成为保障云贵大通道必须着力治理的地区。考虑到统治成本,王朝国家选择了不同于内地的土司制度,一方面与宋代羁縻制度相比强化了对土司的控制,另一方面以永保土司担承苗防。这样的互动方式既是王朝国家处理西南问题的基本方式,也体现出湘西与整个西南内在的共性。

合力制造的“边缘性”

沈从文所观察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湘西仍然被视为“边鄙之地”,湘西的内部仍在努力地维持自己的“边缘性”。如《制造边缘性》所指出的,西南边疆的历史并不是单向的王朝国家开拓史,或“走入内地”的历史,而伴随着多方对“边缘性”的制造和维持,王朝国家对湘西的经营也并非仅以使其内地化、华夏化、实现一体为目标。

从王朝国家而言,应对湘西地形阻力和多种势力构成的复杂局面的统治成本,是一定程度维持其边缘性的动机。明代为了保障云贵大通道和实现对湘西地区的控制,建立了卫所体系,甚至深入永顺土司腹地建立了羊峰卫和崇山卫,在苗疆腹地设置镇溪所,驻屯常规汉军,并编订里甲,化土著为编民,使湘西分别处在土司、州县与卫所、生苗多种体系之下。但是,里甲之民和卫所之兵大量逃离,州县与卫所体系难以为继。州县财政困窘、卫所废弛,使官府弱、土著强的格局日益突出。明朝廷不得不选择利用土司力量控制苗疆。官府所设堡哨的兵力与明初的卫所汉军大异,其主力已逐步改为土官土民。嘉靖年间又约定了永顺土司和保靖土司分别担承镇溪所土巡检、五寨和筸子坪长官司治下村寨和苗寨安靖。羊峰卫和崇山卫也因道路险远,运粮不继,最终或迁或废,镇溪所在明中叶以后基本上为土著首领所把持。

明中叶作为宁靖苗疆的措施,修筑边墙,清代继之,乾隆时期再修边墙,已将其作为区隔土民、熟苗与“化外”生苗的界限,跟王朝关系较为密切并获得王朝认同的土官部下的土人、熟苗有权驻扎在边墙之内,被排斥于边墙之外的生苗成为不被保护和防御的对象。客观上,边墙成为王朝区分内与外、民与苗,固化土著不同身份的手段。如果说,王朝对永保土司的利用和倚重,巩固了其地位延续的合法性,保持了与“内地化”相背的边缘性,边墙修筑及其对土著身份的划分则是对民、土、苗人群构成中制造出边缘之边缘。总体上都并非以一体化为必然目标,而制造着不同程度的边缘性。

湘西边缘性的塑造还来自于湘西社会内部的能动性。大小土司利用王朝在苗防上对其的倚重,一方面维持其强有力的武力,频繁应调出征,在安抚苗疆中发挥不可取代的作用,另一方面有意维持着苗疆的不安及其与王朝的离异。平苗既成为土司延续的合法性,也成为其增强军事和经济实力的途径。永保土兵应调的“月例”较两广土兵高出一倍有余,而土司对其臣民按“旗”征兵时应征者却自备器粮。朝廷的征调成为土司营利的途径,不仅乐于应调,而且设法多出兵力。而“苗乱”的存在即其利源。如明朝官僚指出的“土官高坐营中,计日得银,只愿贼在,岂肯灭贼”。甚至出现苗疆奸人掳略人口卖与土官,割首级以邀赏,土司以“窝苗”,维持“乱苗”为利。

不论土司,还是苗疆,都努力维持自身传统。土司使用汉姓汉名,攀附家族历史,纂修族谱,建立祠堂,甚至延请汉人儒士,传习诗文。特别是永顺土司修撰了《永顺宣慰司历代稽勋传》和《永顺宣慰司志》,修建了湘西第一所学校——若云书院。这些既是土司介入王朝体系的途径,也是增强自身实力和影响的手段。土司间还通过联姻和结盟,彼此支撑,巩固既有的格局和地位。土司区还通过几乎遍布土民村寨的土王祭祀宣示土王的正统和权威,塑造土王与土民的权力结构和君臣秩序。苗疆广泛传播的白帝天王土著信仰也具有强化苗疆社会整合和认同的意义,而且获得了王朝的敕封,体现了国家与地方彼此的认同与妥协。湘西的“边缘性”并非仅因其地理环境的边缘或行政疆域的边缘,而是王朝、土司、苗疆不同势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合力制造的结果。

永顺不二门发掘的商周文化和保靖四方城的汉代墓葬文化,都与江汉洞庭湖区文化无同质关系,而与西南地区属同一体系,显示着湘西地区自古的西南属性。《制造边缘性》揭示了湘西西南属性的延续、衍变及固化。“西南传统”是湘西历史的和自然的属性。王朝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维持湘西边缘性的同时,也日益强劲地牵引着湘西走向“内地”。元明清湘西在行政区划上归属于湖广行省、湖广布政司和湖南省,王朝国家通过省级行政的湖广或湖南实施对湘西不断强化的管理,湘西作为“湖南一个单位”的行政属性日趋明显。正如《制造边缘性》的旨趣,即探寻“西南传统”与中国社会的整合,政治、经济和文化整合累层地推进,正是沈从文所说“使湘西成为中国的湘西”的过程。

《制造边缘性》揭示的议题还有广阔的讨论空间,书中有的论述也可再加完善和充实。作者通过对“复溪州铜柱记”“盘瓠遗风”一语及彭氏为会盟一方推断溪州彭氏集团为盘瓠蛮,需要明确彭氏集团作为土家族先民这一民族属性,与土家族族源已有研究进行应有的学术对话;自秦到唐,王朝国家一直延续着在湘西地区的直辖郡县传统,这一传统对十世纪以后的湘西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该书未能充分重视和揭示;该书因揭示“制造边缘性”这一旨趣,主要着眼于政治角力,正如作者在书中表达的对湘西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运作机制可作更为深层的探索。诸如此类,还可以展开更多重要的议题。我们期待作者对湘西历史更为丰满和深入的研究成果,展现传统时期湘西社会经济更具体的形态及其演进轨迹,揭示不仅是“西南传统”中的湘西,也是“西南传统”寓含的多样性中特殊的湘西。结果必如沈从文所说:“这是可能的吗?”“不,这是必然的!”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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