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承不承认,人生来就是要喝酒的

你承不承认,人生来就是要喝酒的

在进化成人类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饮酒了。 酒一直存在于自然之中。 在大约40亿年之前,当生命开始出现的时候,单细胞微生物就活跃在原生汤中,啜饮着单糖分子,分泌出乙醇和二氧化碳。 从本质上讲,它们排放出来的是啤酒。

幸运的是,生命不断进化,我们有了树木与水果。 如果任其腐烂的话,最终它们会自然发酵。 发酵能产生糖和酒精,果蝇发现之后会将其吞噬干净。 我们并不知道果蝇是否会像我们人类理解的那样醉倒。 你看,它们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唱歌,更不能酒驾。 我们唯一知道的是,如果一只雄性果蝇在爱情上遭遇挫折、被一只骄傲的雌性果蝇毫不留情地踹开时,它会豪饮买醉,借酒消愁。

动物醉酒也疯狂

对动物们来说,有一点比较遗憾,那就是自然界中一般没有现成的、足够数量的酒可以让它们举办体面的派对。 不过,有时候还是有的。 巴拿马附近海域有一座海岛,长毛吼猴愉快地享用木鲁星果棕的落果(4.5%酒精含量),它们在岛上纵情狂欢、聒聒噪噪,之后就昏昏欲睡、摇摇晃晃,有时候甚至会从树上掉下去伤到自己。 如果把它们的酒精摄入量同体重结合起来计算,相当于它们在30分钟内喝完了两瓶葡萄酒。 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因为对大多数动物来说,根本没有足够的酒来供应它们,除非哪个好心的科学家把它们逮到后关在实验室中,不停地供给它们酒喝。

喝醉酒的动物相当有趣。 这让人们不由得有这样的猜想: 那些一丝不苟进行实验、想要观察酒精对我们那些表亲——四足哺乳动物的大脑和行为产生何种影响的科学家们整个过程都会窃笑不已。 给一只老鼠喝上一杯烈酒会发生什么? 或者干脆不加限制地敞开供应会出现什么结果? 如果让一群老鼠开怀畅饮又会怎样呢?

事实上,动物们是相当文明的,尽管最初的几天可能不够文雅,因为它们会表现得有点儿疯狂,但随后大多数动物都会逐渐养成每天喝两次的习惯: 一次在喂食之前(科学家称此为鸡尾酒时刻),另一次在上床睡觉之前(睡前小酌)。 每隔3天或4天,酒的消耗量会突然增加,因为所有的老鼠会聚在一起举行别具一格的老鼠派对。 这听起来颇具童话色彩,你希望自己生来是只老鼠的想法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你必须记住两点: 第一,并非所有的老鼠都很幸运,可以在实验室中进行实验; 第二,鼠科动物的醉酒状态中存在着阴暗的一面。 鼠群中通常有个雄性首领,也就是鼠王,鼠王是个禁酒主义者。 处于最低社会阶层的雄性老鼠酒精的消耗量最高。 它们饮酒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暂时忘却烦恼,似乎因为是失败者它们才会喝酒。

这是试图研究动物饮酒最难的问题之一。 这些可怜的小动物被关起来,不断遭到刺戳,一个个如惊弓之鸟。 在这种情况下,你给它们任何麻醉品它们都会接受。 不过,公平地说,设身处地想一下,我们也会如此。 假如一群红毛猩猩把我逮住,拖到婆罗洲岛上的树梢上,迫使我喝干马丁尼酒,我很可能也会喝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恐高。

因此,研究人员应当找到巧妙的方法,既能让动物们喝酒,同时又不让它们受到惊吓。 对大象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你肯定不想去刺激一头喝醉的大象,此时的大象会变得十分暴力。 1985年印度曾发生过一起事故: 一群大象闯入了一家酒厂,结果酿成大祸。 当时有150头大象,全都喝醉了,它们开始寻衅滋事,横冲直撞。 它们掀翻了7间混凝土厂房,踩死了5个人。 说实话,一头喝醉酒的大象就够麻烦的了,更何况是150头,简直成灾了。

这些研究工作可以在野生动物公园内进行,实施起来更容易掌控。 把几桶啤酒装到轻型皮卡的后车厢里,开到距离大象较近的地方,打开桶盖,让它们喝上一顿。 在这个过程中,大象们通常会发生一些肢体冲撞,强壮的公象会喝掉大部分啤酒。 但随后你就会看到它们踉踉跄跄、步履蹒跚,最后慢慢进入梦乡,十分有趣。 然而即便在这种状况下也会出乱子。 曾经有位研究者让一头强壮的公象喝得酩酊大醉,结果发现自己不得不去拉架,因为喝醉的大象跟一头犀牛打了起来。 通常情况下,大象不会攻击犀牛,但是啤酒让它变得耀武扬威。

相比之下,研究蚂蚁要安全得多。 曾经有一种理论认为蚂蚁之间有口令。 蚂蚁是群居动物,它们不允许其他蚁群的陌生蚂蚁进入自己的蚁群。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它们是如何分辨彼此的? 口令理论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在那些异想天开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自然学家中却非常受欢迎,直到最后这一理论被约翰·卢布克爵士彻底推翻为止。 他在19世纪7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实验:

一直有人认为,每一窝蚂蚁都有自己特定的信号或口令,它们通过这些信号或口令辨别彼此。 为了测试这一点,我用了一些麻醉剂。 首先我尝试使用氯仿,但这种物质对蚂蚁是致命的,测试效果让人很不满意。 因此我决定灌醉它们,但这比我预想的要困难,因为我的那些蚂蚁没有一只甘愿自毁形象,喝得酩酊大醉。 但我还是解决了这一困难,将它们放在威士忌中浸泡了一段时间。 我采用了50个样本,其中25只来自一个蚂蚁窝,另外25只来自另一个蚂蚁窝。 我让这些蚂蚁喝得烂醉如泥,并且用颜料在每只蚂蚁身上做了标记,然后将它们放到桌子上。

来自其中一个蚁窝的其他蚂蚁正在桌子上邻近的地方进食。 像往常一样,桌面周围用一圈水围住,防止蚂蚁到处乱跑。 正在进餐的这群蚂蚁很快就注意到被我灌醉的那些蚂蚁。 它们在发现自己的小伙伴们如此窘态百出时似乎相当惊讶,跟我们人类一样,不知该如何对待这群醉鬼。但是过了一会儿,它们把这些醉鬼全都搬走了:那些陌生的蚂蚁被它们抬到护城河边,扔到了水里;它们自己的朋友被抬回家中,在窝里睡觉,慢慢醒酒。因此,很显然,蚂蚁们能够辨别出自己的朋友,即使这些醉鬼无法发出信号或说出口令。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荒诞不经,但人类喝醉和动物喝醉之间的关联以及动物模仿人类的方式事实上极大地影响了维多利亚时期的生物学发展。 查尔斯·达尔文认为喝醉酒的黑猩猩很滑稽。 的确如此。 但是他同时认为这些类人猿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此在听到关于人们如何捕捉狒狒的描述时他变得很感兴趣:

非洲东北部的土著人在容器里装上高度啤酒,放到户外,野生狒狒喝醉后就被逮到了。 (一位德国动物学家)曾看到过醉酒后的狒狒,他将狒狒囚禁起来,并记录下了它们的行为和奇特的怪相,它们的表现令人忍俊不禁: 第二天早上,这些狒狒表现得脾气暴躁、情绪低落,双手托着宿醉后头疼欲裂的脑袋,表情着实令人怜悯。 此时再给它们提供啤酒或红酒时,它们马上会神情厌恶地转身离去,但它们对柠檬汁却情有独钟。

美洲蜘蛛猴在喝白兰地喝醉后,一辈子都不会再碰这种酒,因而从这一点来说,它们要比很多人都聪明。 这些细微的事实证明: 猴子与人类在味觉神经方面一定存在着相似之处。

达尔文认为,如果人与猴子对宿醉的反应相同,那么二者之间一定存在某种联系。 这不是他唯一的证据,但却是证明大主教们是灵长类动物的开端。 同时,这也是最近有关人类起源理论的早期研究成果。

醉猴假说:人生来就是要喝酒的

人生来就会喝酒,而且擅长此道。 可能除了马来西亚的树鼩之外,我们比其他任何哺乳动物都更能喝酒。 一定不要与马来西亚树鼩进行喝酒比赛。 或者说,假如你与它们进行比赛,一定不要着了它们的道儿,不要根据体重来比赛酒量。 树鼩能喝9杯红酒,并且喝完后没有丝毫不适。 这是因为它们在进化过程中已经适应了发酵的棕榈花蜜。 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最能喝酒的那些树鼩自然而然地在马来西亚生存下来,并且成了现在的喝酒冠军。

我们人类也是如此,通过逐渐进化养成饮酒的习惯。 1000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从树上来到地面。 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很可能他们是为了找寻那些散落在林地上烂熟的果子。 这种果子里面含有大量的糖分和酒精。 这样一来我们鼻子的嗅觉就慢慢敏锐起来,可以闻到远处酒精的味道。 通过酒精气味的引导,我们可以发现含有糖分的果子。

这就产生了研究人员所熟知的“开胃酒效果”。 酒精的口感和味道让我们胃口大开。 如果仔细思考一下,这有点儿不合常理。 酒精中含有大量的卡路里: 为什么摄入一些卡路里之后反而让人想吃更多的含有卡路里的食物呢?

有人会告诉你,适量的杜松子苏打水能够促进消化系统运动。 但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通过静脉注射酒精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而喝醉酒的节食者并不会轻易丧失自制力。 酒精能够触发大脑中的某一特殊神经元(准确地说是下丘脑的刺鼠色蛋白相关蛋白神经元,但我根本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让你产生强烈的饥饿感。 在你感到特别饥饿时,触发的也是这一神经元。 这一点同样适用于1 000万年之前的某个哥们儿。 你在林间优哉游哉地闲逛,偶尔可能会怀念树梢上的生活,突然你闻到了某种迷人的气味——烂熟的果子。 于是,你循着香味找到了一个巨大的甜瓜或者类似的果子。 果子很大,一次根本吃不完,但你无论如何也要干掉它,你可以把所有的热量作为脂肪储存起来,然后慢慢消化。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反馈系统: 每吃一口就摄入一些酒精,酒精进入大脑后会让你感到更加饥饿,于是吃得越多,越激发食欲。 这样一来,等到50万代之后,当你的后人摇摇晃晃离开酒吧回家时,他们会觉得自己为了一串烤肉不惜杀人越货。

我们再回到1000万年之前。 酒精引领我们找到食物,刺激我们吃更多的食物。 但现在我们需要分解这些酒精,否则我们就会成为别人的食物。 清醒时想要击退史前的捕食者已经十分困难了,在醉酒时试图攻击一头牙尖齿利的老虎那简直就是一场梦魇。

既然现在我们已经品尝到了酒精的味道,我们需要通过进化,逐渐形成应对机制。 1000万年之前出现了一种相当明显的基因突变,使得人类几乎能像马来西亚树鼩那样有效地分解酒精。 这与人类开始分泌的一种特殊酶(准确地说是乙醇活性四级转化酶,但我根本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有关。 人类(或者说人类的祖先)突然之间能够把其他所有类人猿灌得烂醉,喝到桌子底下去。 对现代人来说,肝脏内10%的酶是用来把酒精转化成能量的。

但对我们人类来说,关于喝酒,最重要的发展是最后一步: 如何喝酒。 人类喝酒是为了社交。 我们请自己圈子里的人喝酒,在觥筹交错中互诉衷肠,告诉人们他们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深爱着他们诸如此类的事情。关于醉猴假说最有趣的部分是,所有这些都是进化程序。我们喜欢喝酒,是因为酒精是我们摄入的所有热量的奖励。我们与圈子里的人分享,是因为它证明了类人猿养家糊口、喂养族群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我们一起喝酒,是因为这种做法可以提供保护,远离捕食者的侵害。单独一个醉酒者会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但20个醉鬼聚集在一起会让牙尖齿利的老虎掂量再三。

最后这一步是整个理论中最抽象的一部分,但十分有说服力。 我们人类是酒鬼中的极品,醉猴假说理论解释了其中的原因。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生物学家都同意这一理论,甚至有些人认为进化论是骗人的鬼话,人类是仁慈的造物主创造的。 造物主义论者和进化论者之间常常发生野蛮的争执,但他们最终却殊途同归。 美国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一句名言,酒的存在“证明了上帝爱人,并且愿意看到人类幸福”。 但是在同一封信中,他针对人体解剖学发表了重要见解:

为了进一步证明你对上帝的虔诚和感恩,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我们人类胳膊肘的设计。 你会发现,如果动物们想要喝流淌在地面上的水,如果它们腿长脖子也长,那么它们无须跪下就可以喝到水。 但人生来是要喝酒的,因而其举止得以调整,人可以将酒杯举到嘴边。 如果胳膊肘距离手的位置太近,那么手臂部分就会太短,无法把酒杯举到嘴边。 如果胳膊肘距离肩部的位置太近,那么手臂部分就会太长,此时如果试图把酒送到嘴边,酒杯可能会越过目标,超过头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能够很舒适地喝酒,能够把酒杯直接送到嘴边。 因此,让我们手持酒杯,向这一仁慈的智慧致敬——干杯!

富兰克林还认为,挪亚的洪水目的是惩罚人类喝水,试图用水淹死我们。但不管你相信哪种说法——进化论也好,上帝造人也罢——我们人类生来就是要喝酒的。

古代中国:儒家礼仪下的饮而不醉

大约公元前2070年,仪狄在中国第一次酿酒成功。 他将自己的发明敬献给了中国第一个君王大禹。 大禹喝完之后很喜欢,但作为一代明君,他意识到酒可能会引发可怕的祸患和灾难,于是下令禁酒,并且为了保险起见,把仪狄流放他乡。

可是这个故事并不真实。 中国早期历史有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几乎都无据可考。 大约商朝时期,中国才出现一种成熟的文字。 这之前的历史,只能依靠考古发现。 说来也奇怪,现在已知的最早的酒,也就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最早的酒,是在中国的贾湖遗址发现的,可以追溯到大约公元前7000年。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当时大禹和仪狄都还不存在。 但讨论一下他们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关于他们的传说表明了中国古人对酒的态度。 这种态度大致归纳起来就是: “这东西不错,但也很危险,或许应当定为非法物品。 ”

大禹创建的王朝最后一位君王是个可笑的家伙,名叫桀(公元前1728—前1675年,传说是这样的)。 桀是个昏君,嗜酒如命,同时有个怪癖,每当喝酒时,必须像骑马那样骑到别人的背上。 我想我们大家都有自己的一些古怪行为,但桀的这种行为比较麻烦,因为他时刻都在喝酒,这对他身下的人来说可就不堪重负了。 比方说,有一天他一边像骑马那样骑着自己的宰相四处转悠,一边开怀畅饮。 后来宰相精疲力竭,摔倒在地,于是桀就处决了他。

桀有个名叫妺喜的宠妃,也是个酒鬼。 她产生了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要建造一个巨大的酒池。 酒池按时挖好了,她和桀一起在里面划船,同时很多赤身裸体的年轻男女在里面游泳,纵欲狂欢。 但妺喜很快就厌烦了,于是命令3000人一起将酒池喝干。 看到所有人都醉死、淹死之后,她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

不久,发生了一连串的天灾人祸。 一位名叫商汤的人发动起义,打败暴君,建立了商朝。 与夏朝相比,商朝没有那么多神奇的传说,因为它一直持续到公元前1046年,但是依然有一些不实的记录。 商朝最后一个君王是帝辛(纣)。 此人是个昏君,同样嗜酒如命。 他挖了一个池子,里面灌满酒(这是受他那个妖妻的蛊惑),他也喜欢纵情声色。 最后,一个正义的小伙子发动起义,推翻了帝辛。 帝辛与桀之间唯一显著的差异是帝辛的酒池中央有个小岛,岛上布置着一些人造树木,上面挂着熟肉,这样他就可以一边四处划船,一边随时吃喝,这被认为是一种“进步”。

可能的确有帝辛这个人,但那个酒池或许并不存在。 重要的是中国古人认为醉酒能够倾覆整个王朝,能够破坏王朝的秩序。 中国古人非常在乎维持自己王朝的秩序。

这些关于酒池的故事,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真实性。 考古学家挖掘出的祭祀用的青铜器酒具的数量在商朝末期急剧减少,这表明后来的人们具有更强的自制力。 人们将这些酒具用于庆典之上,向已故的先人表达敬意,并与他们进行交流。 具体细节我们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在供桌上摆放酒和食物,把酒洒在地上表示祭奠,然后祭祀者开始喝酒,把自己喝到心醉神迷的虔诚状态,这样祖宗神灵才可以与他们进行交流。 祖宗神灵也会喝醉。 其实祭祀典礼是以“神灵已醉”这样的话结束的,至此仪式结束,大家可以开宴了。

西周时期流传下来一份文献,被称作《酒诰》。 这份文献比较有趣,因为上面说帝辛是个酒鬼,商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所有人都喝酒。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 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 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

《酒诰》禁止在祭祀之外的任何场合饮酒,它的结尾这样写道:

“群饮”,汝勿佚。 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但这似乎没什么效果。 古代中国人下过许多禁酒诏书,数量之多让人确信这些诏书并没有什么作用。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那样,只有在有人喝酒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禁令,禁令越多表明喝酒者越多。 但重要的是,社会秩序和政权稳定同无政府主义的饮酒之间一直存在着绝对对立的状态。

从根本上说,中国人对此的解决之道是孔子的儒家学说。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去世的时间刚好是中国历史上战国时期开始之前。 “战国时期”这一名称的确名副其实。 当时战乱不断,杀戮成风,所有人都想知道如何能让战乱平息下来。 孔子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依靠礼仪,其基本思想是如果你一直对自己的上级、长辈毕恭毕敬,那么你就会养成习惯,自然而然地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尊长。 这同样适用于社交生活: 如果有足够的正式礼节,并被强制执行,那么人们就会统一遵从。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他们就会内化所有这些外在的礼节,最终实现太平富裕。 孔子从不会坐在摆放不正的坐垫上,他认为这很重要。

因此,孔子随心所欲饮酒这件事就令人有些错愕了。 但是同苏格拉底一样,他从没喝醉过:

(孔子)不吃切得不方正的肉,也不吃没有蘸酱调味的肉。尽管有时候肉食很多,但他不允许自己吃的肉超过与米饭的合适比例。只有在饮酒时他才对自己没有限制,但他不允许自己喝醉。他不吃从市场上买来的酒和熟肉,吃饭时必须吃姜。孔子吃饭从不过量。

但是对其他人来说,喝酒是有限制的。 在父母吃饭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喝酒。 顺序与自制力至高无上。 在以孔子为代表的饮酒活动中,普遍来说,节制饮酒非常重要。 差不多与孔子同时代的一部著作《乐记》这样总结道:

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 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 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

用礼仪和礼制来控制饮酒,这样一切都会平安无事。 我们也可以养成孔子的那种习惯: 喝而不醉。 这些流传下来的宴会礼仪指南详细介绍了你应当如何站起来向客人敬酒,而其他人都应当坐在座位上; 也介绍了你的酒杯应当如何放在左手边,不要移动。 当时的礼仪指南内容可能很多,也非常详细,这完全是因为礼仪被人们视作社会秩序的基础。

即使饮酒没有被禁止,也主要局限于正式场合,比如庆典、葬礼和十分讲究的正式宴会。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想喝醉,办法很简单: 你可以出席非常正式的场合,然后胡吃海喝一通。 稍晚时期孔子的对手、哲学家庄子指出: “以礼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 ”

有些人为了能够喝到足够多的酒,会连续参加一个又一个葬礼,偶尔可能也会礼貌性地为死者掉几滴眼泪。 人们是不满这种人的表现的。 大约公元前9世纪,有一首完整的诗歌描写了无论在多么正式的宴会上,最终总能出现混乱这一主题。 这首诗前半部分讲述了宴会开始时的高雅、讲究、安静和庄严,接下来写道:

酒过三巡后,宾客始抖擞。

离座喧嚣起,蹦跳无规矩。

酒过三巡后,彼此哭笑闹。

杯盘狼藉处,丑态尽外露。

酒过三巡后,无法又无天。

衣冠歪又斜,群魔舞翩跹。

盼你早离去,沾酒失礼仪。

醉者现丑态,醒者不自在。

满嘴胡乱语,无人解其意。

所言皆为虚,所谈太滑稽。

三杯便失态,四杯更何耐?

据说在远古时期,任何人喝酒超过五杯就要被处死。 可以肯定的是,汉朝统一中国之后,通过了一条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三个人聚在一起喝酒是违法的。 但惩罚的方法是罚款,而不是死刑。 而且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样的理由才是正当理由。 但是,这一法律规定也没有太大作用。 汉朝有个丞相名叫曹参,此人从不作为。 每当有人前来劝说他时,他就请他们喝上一杯。 出于礼貌,这些人不得不喝掉。 然后再来一杯,一杯接一杯,直到最后他们忘记自己要来说什么为止。 然后曹参返回手下人的住处(他们也都醉倒了),为他们唱歌。

中国人喝酒还有一件非常令人不解的事情。中国人当时不区分葡萄酒和啤酒。 我在这一章始终用的是“葡萄酒”这个词,但中国汉字“酒”可以指代这两种酒。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肯定表明中国古人根本不在乎酒的种类。 这使得他们与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截然不同。

“清醒总是意味着退缩、辨别和反对;酣醉则意味着扩张、一致和赞同。

在《动物农场》一书中,动物们奋起反抗,因为农场主琼斯先生是个酒鬼。 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动物们透过窗户看到猪猪们正在喝啤酒,此时它们才意识到,老猪变成了人。

这个故事与4000年前《吉尔伽美什史诗》讲述的故事是一样的。 恩奇杜是个野人,与动物同住、同吃,喝的都是水。 后来女神印娜娜给他啤酒喝,动物们这才明白他不再是它们当中的一员了。 在西非地区,有个故事讲述了造物主如何教女人熬粥,如何教她们酿啤酒。 当她们学会时,她们身上的软毛和尾巴就脱落了,变成了人类。

人类无论生活在何时何地,他们都会聚集在一起一醉方休。 孤身一人、头脑清醒地体验世界是远远不够的,也从来不曾令人类满足过。 当然,毒品的种类各式各样,但一直都是存在的。

人们偶尔会谈及“向毒品宣战”,这种说法是愚蠢的,因为毒品是一直存在的,在毒品之间的战争中,获胜的几乎总是酒精。 提醒各位一下,假如政府真的想要消灭海洛因、可卡因等诸如此类的毒品,那它们的做法相当简单,只要免去酒类税收就可以了。 人类是一种简单的生物,我们对麻醉品的选择主要看的是价格和可用性。

但什么是醉酒行为? 这种亘古不变的人类渴望是什么? 很少有东西能像醉酒这样始终如一,其中各色人物层出不穷: 既有那种怎么喝也喝不醉的强人,比如苏格拉底、孔子,以及从某种程度上说,斯大林; 也有一些时刻都处于醉态的强人——彼得大帝、北欧神话中的主神奥丁、莫卧儿王朝的第一位皇帝巴布尔,以及亚历山大大帝,他在晕晕乎乎中征服了已知世界。

一种喝酒宣告着转变。 从一个州搬到另一个州,我们喝酒以示庆祝; 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或者一周的工作结束了,我们喝酒以示庆祝; 或者,如果说你是埃塞俄比亚苏里部落的人,你会在工作日开始的时候喝酒以示祝贺。 正如他们所说的: 无酒不工作。 我们在洗礼仪式上喝酒,在婚礼上喝酒,在过生日时喝酒,在葬礼上喝酒。 每次喝酒都有一定的意义,它意味着之前的状况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让人略感激动的世界。 肯尼亚的伊特索人在新生儿出生时会举行一个滑稽的小仪式: 给新生儿选定名字之后,孩子的祖母会用手指蘸一点儿啤酒,放入婴儿口中。 如果这个婴儿吸吮手指,那他以后就永远叫这个名字了。

一种喝酒是逃避。 人类学家提出的“第三空间”酒馆、传统酒吧或者卡巴克酒馆都属于此类饮酒的场所。 但是在有些文化中是根本没有这种场所的,比如阿拉伯地区、波斯地区或者中世纪的英格兰地区。 为什么我们都不在家里喝酒呢? 为什么传统酒吧里的黄铜杆或者酒馆里的赌具老虎机成了解脱的有力象征呢? 我们在逃避什么呢?

我认为,我们不知道问题本身就是答案。 自人类从树上下到地面的那一刻起,我们一直在问自己两个问题: “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吗? ”“我必须这样吗? ”任何社会都是由规则组成的庞大系统,无论这些规则多么健全、多么合理、多么公正以及对我们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发挥了多么大的作用,我们偶尔都想逃避它们。 人类具有制定规则的动力,也有打破规则的冲动。 这使得人类显得有那么一点点愚蠢,但也有那么一点点伟大。

另一个问题的答案同样与酒有关。 “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吗? ”可能吧。 很可能吧。 但是,假如我们得到了更多,我们依然会问同样的问题,因为人类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这也是我们的荣耀所在。 我们一直在寻求跨越新的海洋,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如此,而是因为我们人类感到无聊。 我们喜欢讨论终极真理,但是假如找到了终极真理,我们还是会非常失望的,因为再没有可以讨论的事物了。 我们渴望有个我们无法形容的上帝,因为作为人类,我们唯一能够描述的是一个手法特别高超的魔术师,但我们清楚上帝远胜于此。 上帝永远不会让人无聊,而在喝醉酒时人类也永远不会感到无聊。

威廉·詹姆斯有句话说得超赞: “清醒总是意味着退缩、辨别和反对;酣醉则意味着扩张、一致和赞同。”

醉酒是矛盾的集合体,因为它赞同所有事情。 有时候它能挑起暴力冲突,有时候能带来和平; 它能让我们纵情高歌,也能让我们安静入睡。 对希腊人来说,它能考验自控能力; 对北欧人来说,它是诗歌的源泉,既有优秀的诗篇,也有拙劣的作品。 它能给君主带来快乐,也能导致他们垮台; 它是穷人的慰藉,也是他们贫穷的根源; 对政府来说,它既是骚乱的起因,也是财政收入的手段; 它既能证明男性雄风,也能消除男子气概; 它既是淫媒伎俩,也是主妇的乐事。 醉酒是瘟疫和杀手,也是上帝的礼物。 它是僧侣的必需品,也是救世主的鲜血。 醉酒是感知上帝存在的方式,也是神一样的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醉酒行为一直在人类周围,如影随形。 最近,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布了一份内部报告,承认在至少两次航天飞机发射过程中,宇航员完全处于兴奋的微醺状态中。 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醉醺醺的状态下工作。 并且说实话,假如我要被以几倍于光速的速度发射到无边无垠的外太空时,我也希望来一杯这个人类的老朋友。

这就是我们的过去,而且我相信,这也是我们的未来。 有朝一日,在远离现在的未来的某一天,当黑猩猩接管了啤酒厂,当大象占领了酿酒厂,当所有酒馆中到处都是失恋的果蝇时,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应当喝光世上最后一杯酒,踉跄着进入我们的飞船,把这个小石球留在身后。 这将是一次伟大的旅程。 当我们冲破大气层,把这个古老的地球甩在我们身后的时候,众神将在那里为我们喝 彩: 宁卡斯、哈托尔、狄俄尼索斯、巴克斯、托尔、兔仙、日内瓦夫人等等。 洛塞尔石灰石浮雕上的女人会吹响她的号角,至少这一次她知道从哪头开始吹了。 而我们则在微醺中,高速冲向浩渺的宇宙。

我知道我们的目的地: 人马座B2N——距离我们2.6万光年的分子云。 开始这一旅程的那些人无法完成任务到达那里。 这一巨大的星云直径为150光年,体积是太阳的300万倍,散发出天然酒精的味道。 最终,因为我们是人类,我们都将迷醉在那幽冥虚无之地。

作者: [英]马克·福赛思

编辑 彻狗彻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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