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傲慢与偏见》骨子里是一部有关认识论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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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家庭、认知、傲慢与报应——《傲慢与偏见》的题外话

文| 毕飞宇

大家好!我今天换一个打法,不去具体地分析作品。我们就围绕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说一些作品之外的题外话,有时候,围绕着一部作品,它的题外话也许更有意思。

题外话一:私奔

在《傲慢与偏见》里头,就小说的线索而言,有一个主线,达西和伊丽莎白的自由恋爱。在这个主线之外,有一个小小的枝杈,那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私奔。我提醒大家注意一下,莉迪亚和威克姆是结了婚之后回到内瑟菲尔德的。既然他们都结了婚了,奥斯丁为什么还要写他们私奔呢?

回到“傲慢”与“偏见”。不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而是“傲慢”与“偏见”这两个概念。简单粗暴地说,《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重点就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傲慢,一个是偏见。但是,小说不是哲学,它没有能力、没有必要对概念加以推导和辨析,它所擅长的是描绘,具体一点说,描绘人物,再具体一点说,描绘人物的性格、行为和命运。我说了,小说的主线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的自由恋爱,那么达西是什么性格呢?害羞而又善良。因为害羞,达西的行为缺乏准确的表现力,在他人的眼里,他的害羞类似于傲慢;伊丽莎白同样善良,却活泼,有失于轻浮和草率,这样的性格容易陷入偏见。概括起来说,《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貌似傲慢的达西并不傲慢,伊丽莎白也消除了自己的偏见,“公主与王子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达西不傲慢,这是《傲慢与偏见》的主旨内容,是小说的内驱;另一半,也就是伊丽莎白的自我修正,她消除了偏见,这同样构成了《傲慢与偏见》的主旨内容,是小说的方向。

如何能体现达西“真的“不傲慢呢?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出场了。因为天性里的放荡,她和同样放荡的青年军官威克姆私奔了。达西在这个要紧的关头站了出来,作为一个体面的、高贵的富家子弟,达西丝毫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份,他东奔西走,花时间、卖力气、还出钱,最终让威克姆和莉迪亚结婚了,他挽救了伊丽莎白一家的声誉。通过莉迪亚的私奔,达西确立了他真实的性格:热情、乐助、体面、慷慨,还有谦卑。奥斯丁描写莉迪亚私奔的原因就在这里。通过这一个枝杈,《傲慢与偏见》的作者告诉她的读者:私奔是可耻的。补充说一句,《傲慢与偏见》写于1796年至1797年,1813年出版。

那我们就沿着私奔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吧。44年之后,也就是1857年,在英国的对岸,法国,一部堪称小说教材的伟大作品出版了,它叫《包法利夫人》。这本书写了一个叫艾玛的女人,因为受到浪漫主义小说的影响,她在婚后一直想做一件事,也就是私奔。艾玛很不幸,她的私奔没能成功,最终,她服毒自尽了。许渊冲先生的译本序言告诉我们,《包法利夫人》取材于现实,夏尔包法利的原型是福楼拜父亲那家医院的实习生,他叫德拉玛。1837年,德拉玛第二次结婚,他娶了一个17岁的、名叫德尔芬的乡下姑娘,这个乡下姑娘可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她在婚后搞过两次婚外恋,1848年的3月6日,德尔芬在倾家荡产之后,选择了自杀。

福楼拜就是以这个故事作为蓝本写成《包法利夫人》的。老实说,虽然我多次认真地研读过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究竟说了什么,我到现在都没有把握。也许这正是这部小说伟大的地方。虽然小说取材于一个“不道德的女人”,可是,透过《包法利夫人》,我们看不出福楼拜的立场,他极度地克制,耐着性子呈现。福楼拜最终留给我们的,是唏嘘,是喟叹,是一言难尽,还有荡气回肠。

干脆,我们就沿着私奔这个话题再说几句吧。1877年,也就是《包法利夫人》出版后的第20年,一部同样可以当作小说教材、同等伟大的小说出版了,《安娜卡列宁娜》横空出世。我想说,《安娜卡列宁娜》这本书的内容要比私奔宽阔得多,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它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和私奔有关,那就是安娜和沃伦斯基的婚外情。事实上,安娜的结局比艾玛惨烈得多,最终,不是砒霜,而是一列火车碾压了安娜激情澎湃的身体。

一口气说了三个私奔,一个重要的问题浮现出来了。这个重要的问题可以体现为孩子一般幼稚: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是“坏人”么?

我们首先来看莉迪亚。在小说的内部,莉迪亚未婚,她私奔的男友威克姆也未婚,她们的私奔最多只是“没办手续”,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在《傲慢与偏见》里头,奥斯丁清晰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一个标准的“坏女人”,她和威克姆的存在只有一个作用,证明达西是一个“好人”。

艾玛的问题则比较严重。她已婚,还是一个母亲,她的情人可不是一个,艾玛是那种和“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人。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福楼拜并没有确立作者的道德高地,他没有审判艾玛,更没有宣判。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固然不会认为艾玛一心想私奔而觉得她光荣,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也没有觉得艾玛想私奔就一定可耻。

安娜的问题同样严重。已婚,已育,丈夫疼爱,家境优渥。即便如此,她依然红杏出墙。如果我们是一个仔细的读者,我们会吃惊地发现,托尔斯泰不仅没有审判,相反,尽管安娜的丈夫卡列宁是受害方,同时也没有做错过什么,然而,我们这些做读者的还是不自觉地“站队”了,我们站在了安娜的这一边,我们觉得卡列宁虚伪,我们觉得他配不上我们的安娜。我们衷心地希望安娜幸福,最起码,希望安娜能够活下去。安娜死了,我们像失去了一位朋友。

如果道德审判是公平的,那么,刚才那个孩子一般幼稚的问题就很容易得出结论了: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和安娜是“更坏”的坏人。可是,道德审判极不不公平。文学的“人设”,或者说,文学的阅读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只能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同样是私奔,评判标准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

我只能说,从1813年到1877年,短短的64年,小说的人物没变:女人,或者说,人类,他们在小说的内部私奔;作家其实也没变:他们始终站在人类文明的前沿,他们一直在关注人类的情感,尤其在关注人类表达情感的方法、方式。

——真正变化的是我们。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严格地说,真正变化的,是读者所代表的人类的道德标准,或者说,文明的形态。人类的文明史在告诉我们,人类从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了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人类从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有权利修正自己的生活,或者说,有权利选择更加符合我们意愿的生活——道德,作为人类生活的公约数,它从来就不是恒数,它是一个动态,它越来越有利于我们人类自己。

64年的小说史告诉我们——

小说在参与人类的文明史。小说在提醒我们,所谓的文明史,是一部从自我束缚走向自我解放的历史,是一部向人类的情感、尤其是人类的情爱致敬的历史,一句话,人类的文明史就是向着人类的内部驱动退让的历史

我还想在这里谈一谈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小说的读者,我们非常容易产生这样的逻辑错觉:作者写出了小说人物,小说人物在影响小说的读者。就文学这么一个小系统来说,这个错觉可以成立。

问题是,没有一个人只生活在“文学”这个小系统里头,哪怕他是一个职业作家或职业批评家。人类真正的生活场域只有一个,那就是“文明”这个大系统。文明在推动文学,文学也在推动文明,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他们都具备了能量,在文明的驱动下,他们是互能的。他们彼此激荡、彼此推动、互为因果。作者可以通过小说人物推动读者,读者更可以推过作者去推动小说人物。

我想这样说,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做了一件相同的事情——因为激情饱满,她们分别在1813年、1857年1877年私奔,在本质上,她们是同一个人。然而,不同的文明形态让同一个女人变成了三个不同的女人。也许她们错了,也许她们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伴随着人性的贪婪和弱点,但是,正如诗人所说的那样,她们是“追求者”。文明,最终选择了“追求者”,——这就是为什么莉迪亚是一个“坏人”,艾玛仅仅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干脆就“不是”一个坏人。

所以,我在这里讨论的既是私奔,也不是私奔,我相信大家都懂的。

作为一个作家,我想说,有什么样的读者就有什么样的作家;

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

接下来的一句话是自然而然的:有什么样的文明就有什么样的文学,有什么样的文学就有什么样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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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拉·奈特莉版电影《傲慢与偏见》剧照

题外话二:家庭

现在,我们拿起了一部小说,一看,它是从一个家庭的内部写起的。我们会轻描淡写地说:“喔,写家庭的。”这里头有它的潜台词:一部小说从家庭的内部展开,属于文学的“常规操作”。

《傲慢与偏见》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家庭。丈夫贝内特,妻子贝内特太太,他们有五个女儿,按照长幼的次序,分别是简、伊丽莎白、玛丽、凯瑟琳和莉迪亚。《傲慢与偏见》所写的就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找男朋友的故事。我们先不管找男朋友的事,《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家庭小说,这个结论没毛病。

家庭,或者说世俗的家庭生活,作为叙事文学的叙事对象,它是什么时候进入小说的呢?老实说,我才疏学浅,我不能确定。但是,家庭,我说的是世俗家庭,这个如此普通、如此平凡的东西是从什么时候大面积地进入小说、从而变成小说的叙事主体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现成的,文学史上有所体现。它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要短得多。

我们都知道一个历史常识,因为自由贸易,更因为商品化,18世纪的英国走向了强盛。差不多在18世纪的70年代,英国出现了一批特殊的人物,也就是以范尼伯尼为代表的职业女作家,史称“蓝袜子”。“职业女作家”可不是我们的“专业女作家”,没有人给她们发工资,她们要走市场的。这就意味着一件事,“蓝袜子”写的是小说,也是商品。为了提升商品——小说——的销量,简言之,为了好卖,“蓝袜子”瞄准了世俗的、日常的家庭生活,尤其是世俗生活里头青年男女的恋爱与婚姻,这个是可以理解的。这固然是写作的策略,说到底也是商品的要求。

“蓝袜子”的文学价值并不高,这个自有定论,但是,这不等于说“蓝袜子”在文明史上就毫无意义。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因为“蓝袜子”,世俗的、日常的家庭生活,就此大面积地走向了小说叙事的主体。某种程度上说,《傲慢与偏见》所走的也是“蓝袜子”的道路因为艾略特所说的那个“个人的才能”,奥斯丁把这一路的小说推倒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已。

即使没有奥斯丁,我依然要说,普通的、世俗的家庭生活大面积地走进小说,彻底改变了小说的世界。

第一,世俗家庭生活的重点不在家庭,在世俗。世俗有一个同位语,去神。更进一步说,神,或者人神关系,让位给了普通人,让位给了世俗的人际关系。西方文学一直存在这样一个“剪刀差”,神的地位在一点一点地下降,人的地位在一点一点地上升。神——半人半神——(史诗)英雄——骑士——帝王——王公贵族——普通人——世俗生活里的普通人,大体上就是这样。这个次序是激动人心的,——小说就此变成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自由世界。道理很简单,“世俗家庭”包含了每一个人,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就此涵盖了每一个人。它为后来的小说探讨人类的复杂性、丰富性、可能性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样本。世俗家庭无死角,人物亦无死角,小说就再无死角。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没有奥斯丁,文学史上也会出现奥斯甲、奥斯乙和奥斯丙,谁也挡不住。

第二,小说大面积地描绘世俗家庭生活,直接影响了人类的审美。

在讲私奔的时候,我说,道德标准不是恒定的,它是一个动态。现在我们要涉及的是美学上的常识:审美的标准、审美的趣味也不是恒定的,它也是一个动态。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审美有一个“场”,场地的场。“审美场”从来都是一个伴随着文明形态而随时挪移的一个东西,你把梵高的作品拿到达芬奇的面前,你把罗丹的作品拿到古希腊去,那是能吓死人的。某种程度上说,文明的进程也是一个“审美场”不停漂移的过程。新的审美趣味的出现,通常是以挑战旧的文明形态作为起始的,而新的审美标准的确立,意味着文明形态转变的最终完成。大家只要考察一下三寸金莲和五四运动的关系,这个问题就会一目了然。

小说描写的对象自然也是审美的对象,世俗家庭大面积地走进小说,它会带来一件事,世俗的生活、世俗生活里的每一个普通人,就此进入了审美的范畴。这可了不得,是文明史上的一件大事,我甚至想说,是文明史的一次飞跃。没有文艺复兴,尤其是没有启蒙运动,单纯依靠文学和艺术其实是做不到的。说到这里我估计我会受到质疑,你看看古希腊雕塑里头的人体,普通人和普通人的家庭生活早就是人类的审美对象了。同学们,那其实是一个假象。那不是人,是神。在人类的童年时代,古希腊人只是按照人的样子在表现神。没有对神的巨大热枕和虔诚,尤其是,没有对神的浩瀚无边的耐心与谦卑,那些“人”不可能是那样的。许多人都说,古希腊艺术是“写实”的,我们东方是“写意”的,在我看来,古希腊固然不是“写意”的,其实也不是“写实”的,是“写神”的。——那个怎么能叫做“写实”呢?和“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在今天,我们可以用3D打印机分毫不差地拷贝一个人的躯体,我想说,科学问题另当别论,就艺术创造而言,这样的“写实”狗屁都不是。

小结一下,当世俗的普通人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变成我们的审美对象的时候,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才算最终完成。家庭,这正是我要说的题外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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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拉·奈特莉版电影《傲慢与偏见》剧照

题外话之三:认知

如果我们仔细,我们会发现,一部《傲慢与偏见》,它真正的主旨不在傲慢,而在偏见,严格地说,在消除偏见。我这样说自然有依据,因为达西从来不傲慢,是伊丽莎白“以为”达西傲慢。

我们先说小说的男一号,达西。这是一个出身高贵同时还有钱的公子哥,在小说的第一部分的第10章里头,达西和伊丽莎白第一次见面了,是在一个舞会上。我这么说吧,一个来自深圳的富二代或者富五代,他来到了偏远的小山村,参加舞会来了。舞会一直在演奏斯特劳斯的圆舞曲,突然,音乐换了,变成了大秧歌。来自深圳的富家子弟走到村姑王翠花面前,说:“翠花,你是不是很想抓住机会跳一曲秧歌呢?”

——大家不要笑,我在此说明一下:除了人名和音乐的名称,我刚才所说的这句话是从《傲慢与偏见》里头原封不动地实录下来的,是小说里的原话。达西的这句话里头有三个关键词,很想,抓住机会,秧歌。我们来替翠花想一想吧——你的话太傲慢了,什么叫“很想”?什么叫“抓住机会”?什么叫“跳秧歌”?你大爷!你以为我们乡下人只会跳秧歌?姑奶奶就是会跳也不和你跳!你凉快去。偏见就此产生。

既不是傲慢也不是偏见,那么,《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到底写了什么呢?是一个人如何从偏见当中走出来、获得符合实际的认知。简言之,获得“真”知。

为了把话说清楚,我们来回顾一下《傲慢与偏见》的情节,也就是事态的发展脉络:

达西来到了乡下——乡下姑娘伊丽莎白以为达西傲慢——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伊丽莎白和舅舅去湖区旅游,意外来到了达西的老家,通过大管家雷诺兹太太的嘴,伊丽莎白知道了,达西从小就是一个品性优良的孩子——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私奔了,她的舅舅加德纳出面了,挽救了莉迪亚——加德纳舅舅说出了实情,挽救莉迪亚的不是自己,是达西——伊丽莎白发现自己过于轻浮,她对达西的认识是错误的,是偏见——伊丽莎白最终接受了达西的第二次求婚。

这一回顾,问题清晰起来了,《傲慢与偏见》表面上是一部恋爱小说,骨子里,它是一部有关认识论的小说。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奥斯丁描绘了一个有关认识论的故事,虽然她不是一个哲学家,虽然她未必真的思考过“认知”这个哲学问题。

重求真,重实证,重认知,重反思,这正是我要说的第三个题外话。

老实说,从文化心理上说,《傲慢与偏见》太欧洲了,甚至于,太英国了。它的文化基础或者说哲学基础是标准的英国式的,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求真这个层面。

关于求真,东西方是有区别的。哲学家邓晓芒先生系统地研究过这个问题,依照邓晓芒先生的说法,西方和东方在文化心理上都有“求真”的需求,然而,在方法上却又有所不同。前者的“求真”具有死心眼的性质,就是“真“本身,真就是真实,真就是真理。为了“真理”,一切都可以不管,“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A就是A,老师说A等于B也不行。东方人也求真,“真”很重要,但是,另一个东西也重要,那就是认知主体的态度,你必须“诚”。换句话说,东方的文化心理看重的不只是“真”,更是“真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话非常关键,“金”和“石”究竟是怎样的,这是西方哲学的重点,甚至是唯一的重点。东方的关切则有所区别,它不局限于“金”和“石”,而在当事人的态度。只要我们修身、养性,高度地忠诚,“金”和“石”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它自己会“开”。有一句话我们都很熟悉,“只要关系有,喝什么都是酒。”换句话说,只要两个人都以诚相待,态度对了,酒固然可以是酒,水也可以是酒,可乐和橙汁都可以是酒。“喝什么都是酒”这句话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东西方文化的区别。在“关系有”这个先决的态度面前,A可以是B,也可以是C,甚至D。换句话说,“真”与“真理”往往取决于我们的需要,它可以商量,随时都可以移动。——这是我对邓晓芒的转述,如果有误,错在我,不在邓先生。

好吧,现在,达西不是一个傲慢的人,伊丽莎白怎么办?是一味地坚持自己,还是反思、勇敢地修正自己?奥斯丁的意思很简单,伊丽莎白有能力反思自己和修正自己。用《傲慢与偏见》的小说情节来说,就是伊丽莎白承认自己对达西“有偏见”,同时接受达西的求婚。——在这个故事情节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东西,那就是实证。

我想这样说,虽然《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不见得有多好,但是,它只能来自欧洲,甚至,只能来自英国。这个是由“求真”的文化背景决定了的,中国人不可能写这样的东西。我们的“求真”大多具有口号的意味,遇到具体的事情,尤其是“认知”,那是可以通过“做工作”这样一个特殊的途径来解决的。

对奥斯丁来说,“求真”的问题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它牵扯到个人的幸福,——如果认知出了问题,或者说,出了问题之后不知道反思,不能够勇敢地修正,美好的婚姻就错过了。相反,如果能获得符合实际的认知,那就可以获得美满的姻缘。——这话是不是真的?我们不讨论,反正奥斯丁就是这么想的,她的小说也就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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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四:傲慢

现在的问题是,要想让伊丽莎白修正偏见,自我革新,可以有许多路径。比方说,让伊丽莎白误以为达西“生活作风”有问题,或者说,让伊丽莎白误以为达西偷了东西。——通过故事的发展,它一样可以达到让伊丽莎白纠正“偏见”这个目的。那样的故事更劲爆、更具可读性。男人的缺点多了去,为什么奥斯丁会抓住“傲慢”不放呢?老实说,用“傲慢”来推动故事,这样的故事其实不好看。关于傲慢,这正是我要和大家探讨的第四个题外话。

我想谈两条,那就是,文化背景和时代对一个作家的影响

首先我要说,一个作家,无论他具有怎样惊人的、颠覆性的才华,他依然会受到文化背景的影响,正面、侧面或者对立面。这个背景起码有两个方面,一,社会,二,家庭。社会文化的影响是共识,老师们谈得也比较多,可我想强调的是,家庭文化,就“影响的力量”而言,它的作用也许更大。我们应当注意到,奥斯丁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这样的家庭强调道德、在道德上偏于保守主义,这个说得通。同样,因为家庭内部宗教氛围的缘故,这样的家庭对于“傲慢”和“谦卑”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敏感与侧重,这个不仅说得通,更可以理解。

另一个就是时代。《傲慢与偏见》写于1796年至1797年,也就是18世纪的世纪末,它是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的时代,而事实上,工业革命是一个粗略的说法,一般来说,它起始于18世纪的50年代。但是,有一个是时间点是关键的,那就是1785年。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联动式蒸汽机正式投入使用。不要小看了这一台机器,它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是革命性的。是它,给工业革命带来了异乎寻常的加速度。

可是,有一点我们不能忽视,在《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宾利和达西是坐着“四轮马车”来到乡下的。这是英国的乡村,我们尚未看见工业革命对它的影响。可以这样说,如果简奥斯丁再晚上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在小说的开头,来到内瑟菲尔德的也许就不再是马车,而是汽车或火车,如果是那样的话,这部小说就彻底不一样了。补充一句,《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813年的11月,就在11个月之前,那个即将书写“最好”和“最坏”时代的伟大作家,他刚刚来到人间,他是狄更斯。

另外的一点我们必须同样不能忽视,奥斯丁写作《傲慢与偏见》的时候,卢梭和伏尔泰离开这个世界也才20来年。所以,我想这样说——工业革命加速了,奥斯丁却没有做好准备,她尚未进入新的时代;启蒙时代远去了,奥斯丁的精神依然停留在那里。

启蒙运动,这是一个无限庞大的话题,谈论它我力所不能及。但是,就小说的内容而言,《傲慢与偏见》笼罩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光环里头,这话我们可以说。启蒙运动起始于英国,中心却在法国,在法国发展,在法国壮大,然后,再一次波及四周,《傲慢与偏见》是启蒙思想在小说内部的具体体现,这话我们也可以说。

扼要一点说,启蒙运动的中心思想其实就一句话:争取世俗生活的幸福。如果一定要文雅一点,也可以换成康德的说法:“用人的眼光看人”。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影响我们“用人的眼光看人”呢?宏观地说,两个:宗教和封建。启蒙运动就是摒弃“宗教教义“和“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如何才能摒弃呢?还是借用康德的说法,我们要“勇敢地使用我们的理性”。通过“勇敢的”理性,正确地认识自然、正确地认识社会,用“自然的法则”和“社会的法则”去替代“宗教教义”与“皇帝诏曰”。只有这样,人,才能成为“人的目的”,才能够告别蒙昧,才能够走向“明亮”。启蒙就是明亮,就是世俗的幸福

那么,《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到底说了什么呢?。具体说来,追求爱情,获得美满的婚姻,这和启蒙运动的精神——“争取世俗生活的幸福”——高度地契合。如果你们允许,我想这样说,《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部关于启蒙运动的“主旋律作品”。

刚才我们说到了启蒙运动的几个关键词:理性、法则、明亮、幸福。这个是哲学意义上的,那么,把启蒙运动的精神换成接地气的说法,另外的三个关键词就出现了:自由、平等、尊重。

——自由。每个人都必须是自由的;

——平等。每个人都必然是平等的;

——尊重。人与人之间只能是相互尊重的关系,人不可以傲慢与自大,每个人都不可以做人上人。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自由恋爱,不是包办婚姻,所以,自由在这里不是话题,免谈。但是,平等、尊重,这个就必须面对了。亲爱的达西先生,——你自己觉得你和我是不平等的?——你居然在我面前傲慢?——NO。

故事就此产生。奥斯丁选择了傲慢,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毕飞宇:《傲慢与偏见》骨子里是一部有关认识论的小说

凯拉·奈特莉版电影《傲慢与偏见》剧照

题外话五:结草与衔环

现在,利用最后的一点时间,我再来说点其它的题外话,我们先来看看奥斯丁所描绘的四对恋爱吧。

第一对,简和宾利。这是一对符合各种道德标准的好青年,他们体面,优雅,礼貌,最终,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第二对,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是一对同样体面,优雅,礼貌的好青年,然而,他们有瑕疵,有缺点,经过自我修复和自我的更新,他们保持了优点改正了错误,他们自然也应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第三对,柯林斯和夏洛特,他们自私,阴暗,但总体上还是好人,他们生活在一起了,但是,无聊,窘迫,可以过日子,却说不上幸福;

第四对,威克姆和莉迪亚,这是一对问题青年,男的卑劣,女的放荡。在达西、舅舅加德纳和舅妈加德纳太太的帮助下,他们虽说结婚了,但是,生活非常不幸,即使伊丽莎白不停地救济,他们的生活也是入不敷出的。

可以总结了。简单地说,奥斯丁是依照这样一个逻辑线索来完成这部小说的,——品性好的、做好事的人有好婚姻,品性不好的、做坏事的人则没有好婚姻,尽管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因果关系并不成立,但是,《傲慢与偏见》确实就是这么一个思路,这是一部以道德规劝为目的、因果报应为特征的小说

说起因果报应,我们也许会非常开心,因为我们中国人很讲究因果报应,我们的文化心理里头有这个东西,我们的文学心理也是这样的。你们去把冯梦龙和凌濛初的《三言二拍》找出来统计一下,你们很快就会发现,因果报应的故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说起因果报应,我们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因为佛教强调因果,尤其强调轮回,是佛教导致我们产生了因果报应的文化心理。实际上不是这样,我们“因果报应”的基因在佛教来到中国之前就有了

在我们的汉语里头,最能体现“因果报应”精神的,是一个成语,结草衔环。

我们先说“结草”。这个典故来自《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晋军和秦兵在辅氏(今天的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厮杀。难分难解之际,魏颗突然发现一个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了杜回,杜回被魏颗俘虏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离奇的事情呢?有原因。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一个爱妾,叫祖姬,她没生孩子。魏武子生病的时候对儿子魏颗说,我死了,让祖姬改嫁。到了临死的时候,老先生却改口了,说,我死了,让她殉葬。没想到,在父亲死后,魏颗没有执行父亲的临终遗言,他让祖姬改了嫁。魏颗认为,父亲临终前已经糊涂了,糊涂话不能当作遗嘱来执行。

晋军胜利的当天夜里,魏颗做了一个梦,他梦见了祖姬的父亲,祖姬的父亲告诉了魏颗实情。这个实情就是,因为魏颗做了好事,他救了祖姬的命,他从祖姬的父亲那里得到了福报。

“衔环”的典故则来自南朝吴均的《续齐谐记》,说东汉的杨宝在9岁的时候救了一只黄雀,一百天之后,黄雀飞走了。当天夜里,来了一个黄衣童子,告诉杨宝,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是来谢谢你的。”表示感谢的礼物则是四个白环,这四个白环可以确保杨宝的四代子孙位列三公。后来,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他们都做到了太尉。

现在我来布置家庭作业。同样是因果报应,我的问题是,《傲慢与偏见》里的因果报应和中国式的因果报应有没有区别呢?如果有,区别到底在哪里呢?我愿意把这个问题留给大家,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特别有意思。

以上内容都是个人的一些浅见,是《傲慢与偏见》的题外话。因为切口比较大,不少话题实际上超出了我的能力,我也很勉强。不妥当不正确的地方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8年11月10日

浙江大学“中华译学馆”成立典礼日

毕飞宇首本文学讲稿

毕飞宇:《傲慢与偏见》骨子里是一部有关认识论的小说

《小说课》| 毕飞宇| 人民文学出版社

本书辑录了作家毕飞宇在南京大学等高校课堂上与学生谈小说的讲稿。毕飞宇所谈论的小说皆为古今中外名著,既有《聊斋志异》《水浒传》《红楼梦》,也有海明威、奈保尔、哈代乃至霍金等人的作品。身为小说家的作者有意识地避免了学院派的读法,而是用极具代入感的语调向读者传达每一部小说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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