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之后颐和园也推出口红:不能因为火就什么都做

故宫之后颐和园也推出口红:不能因为火就什么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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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是一种人与物的互动

文创IP的灵魂,是文化和创意本身

“文创要把握好度“,在新文创生态大会上,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说道。

一说文创,大家应该能想到故宫文创和颐和园文创。

前几天,话题#颐和园也出口红了#,在微博火了,并疑似出现“宫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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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所谓的“正宫口红”,据说卖得如火如荼,24小时内卖出4000支。不过很快,这颐和园口红的版权受到了质疑。

甚至有网友调侃道:被玩坏了的文创

的确,在国内,文创的定义还非常的模糊,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文创。

其实文创,即文化内涵和创意设计,是为产品本身服务的,是围绕某一个核心IP(如某一城市的旅游纪念品、历史文化故事等)的展开,文创是为了增加产品本身的美感和趣味性。

而国内“文创”模糊了“产业”的概念。

01

什么才是真正的文创IP

文创更多时候是被称之为一个产业,文创产业。

它强调的是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IP(知识产权)的行业。

其中,文创IP是文创的核心,它归属于个人或者团队。

文创,是指依靠创意人(团队)的智慧、技能、天赋和文化积淀,对文化资源、文化用品进行创造与提升,且可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而产出的高附加值的产品。

可简单理解为,任何一种有知识产权的作品都有其IP。

文创IP不只是基于文化原创创意,还包括围绕它的展开的一系列商业开发,围绕IP资源的开发利用。

比如《哈利波特》、迪士尼、故宫和颐和园等IP,及其所形成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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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海报

艺术创作是文创的表现形式,文创应是结合了文化背景和创新的一种创作。

现如今,文创产品琳琅满目,而能让你感受到被美好包围,却没有丝毫的刻意与夸张,这是体验生活美学的最佳状态,亦是文创的终极境界。

故宫文创和颐和园文创是将创意价值的产品化,使产品具有文化意义,同时传达某种文化价值观。

通过制定IP战略来使文创可持续发展。

在国内,故宫和颐和园的IP,已经算是比较成功的文创IP了。

02

成功的文创IP—故宫和颐和园

今年年初,国内已经是爆品界代表的故宫IP和颐和园IP,打开了世界之门,踏上了纽约时装周扬名国际,获得满堂“洋”彩。

故宫从文物展览,到周边开发;从文具和生活用品,到口红甚至火锅……近600岁的故宫,因为故宫文创,逐步从“文化人”的科研天堂,到深受年轻人追捧的超级大IP。来源:搜狐网

故宫口红一出现,立即成为近年来最受追捧的文创产品之一。随后出的故宫眼影和指甲油也都成了断货传奇。

产品趋向年轻化,也因为文化和创意收到年轻人的喜欢。

同样收到年轻的追捧的还有颐和园的国潮礼盒。

比如,联合天猫推出的国潮礼盒——手帐套装,内含手帐本、胶带X3、铜质书签。灵感源自乐寿堂内颇受慈禧喜爱的粤绣屏风《百鸟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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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寺库×颐和园跨界联名推出幻月之雀月华糕礼盒,由青年设计师独创,设计灵感来源于颐和园经典藏品——粤绣屏风《孔雀开屏》,取孔雀羽毛天然纹理及颜色为元素,结合当代美学的表达,构成斑斓奇幻的组合,为传统文化注入全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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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案例中,我们看到好的文创产品,是品牌年轻化,不是回头走老路,而是借助当代语境和社会环境,创作出具有人文传续意义的作品。

在产品上附加文化价值需要沉淀,需要深究其文化底蕴。

产品质量和文化品质,是文创产品的标准。

而不是随便加一个图案就叫设计和创新,仅拿图案作为销售卖点,并非是真正的原创设计,更不能称之为文创IP。

03

没有创意设计的“文创”,注定失败

上周末,出现了一系列颐和园,其中颐和园口红最具话题性

微博上,颐和园“正宫口红”话题引发了7000余万人次围观,近7.9万条讨论。甚至有微博挑起了“口红界宫斗大戏,颐和园PK故宫,谁才是正宫口红”的话题。

据了解,此次涌现的颐和园彩妆是一个名为卡婷的国内彩妆品牌联合颐和园推出的系列。

北京商报记者在淘宝搜索“颐和园口红”后发现,该系列口红售价不到百元。卡婷旗舰店显示,三款色号口红售价相同,均为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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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价格亲民,销售量也极好,但却不被看好。

网友表示,“这玩意,多了就真没意思了。”“我觉得故宫靠卖IP出合作款的套路也不会持续多久。”

还有网友表示:

@遥远的回音:爆款文创产品,之所以能成为爆款,关键就在于独具一格的创意。文创IP扎堆出彩妆,不免让人担心,本该富有创意的文创产品,也走上了景区纪念品的老路——跟风制造,千篇一律,毫无特色。

@逍遥游:文创文创,关键在创意,何必去模仿别人的招数,走别人走过的路?同样是历史底蕴深厚的大IP,在发掘自身特色产品上多下功夫,出新出彩便只是时间问题。创新+匠心,文创才能焕然一新。

然而我认为,这款打着“颐和园”知名IP的彩妆系列产品并不能称之为文创产品。

卡婷运用相似的颐和园图案做为销售卖点,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

文创IP不该倾向轻文化重营销,轻创意重开发。

文创,不是一个贴纸,不是随便什么图案往产品是一贴就是文创。

04

各种艺术品、文化旅游纪念品、办公用品、家居日用品、科技日用造型设计等都可能成为文创产品。

但必须在满足产品的基础功能外,通过深挖产品背后的文化、精神、内涵,与消费者的精神世界建立起联结;

或以颠覆性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消费者崭新而惊喜的消费体验,就让品牌有了灵魂与温度、风格与个性。

故宫博物院总策展人王亚民表示,文创产品包含三个要素:元素性、创意性、故事性。

模仿故宫的套路,不去探索产品与颐和园的文化元素和故事,将图案附属于产品,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价值,也毫无创意可言。

无论文创IP战略如何,文创IP的灵魂和根本还是文化和创意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为这一故事核心服务的,其他开发都是围绕其核心价值拓展的。

因为观众不会为IP买单,而只会被故事打动。

愿文创产品注重“文创”(文化创意)本身,而不是快餐式的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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