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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童既不是病态也不是罪恶 但性侵绝对不可饶恕


来源:凤凰文化

恋童癖或许是性取向的一种,从心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与同性恋、异性恋没有本质的区别。同性恋是可以对成年同性产生性唤起;异性恋是可以对成年异性产生性唤起;恋童癖是可以对儿童产生性唤起。

编者按:在社会文化越来越开放的今天,人们对性取向的接受度也愈加地高。在某些社交网络上填写性取向一栏,多至十几项。性取向决定着性吸引的对象,随着性成熟逐渐显现。当然,性取向的定义还不单单依赖于性行为,而是表现于一个人在爱情和性欲两方面的永久吸引。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性取向很难改变,但会发生流动

迄今为止,恋童在界定上争议不少。通常上说,恋童是一种对青春期或未发育的儿童的一种性倾向。

在人群中,我们很难发现恋童者的特殊存在。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他们中的某些人因为幼年创伤、成年后的社会心理因素(压力大、自卑等)或是躯体疾病所致,发生了人格的偏离和改变,开始实施侵害儿童的行为,也就是延伸成了“恋童癖”。

恋童癖是一种个体无法选择的性欲倒错

从精神病学角度,恋童癖本身被视为一种异常的性变态,是性欲倒错的一种。在业界奉为圭臬的《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自己因为恋童感到痛苦被称为恋童障碍(Pedophilic disorder),构成临床上可甄别的恋童障碍,至少具有三个要点:1、长期以来通过对儿童的性活动从而激起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2、实施这些性冲动,或者这些性冲动或性幻想引起显著的痛苦或人际交往困难;3、16岁以上。

仅仅只有第一点,视为一种性欲倒错,未必构成障碍。“通过对儿童的性活动”不仅仅是指对儿童的性接触,还包括通过浏览儿童色情图片,描写涉及儿童的色情文字来获得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

但是,具有恋童倾向却并非个体自己能够选择的结果。从行为层面,普通人在面对儿童的时候,不会激发性唤起;但是恋童癖者却会被激起性唤起。

恋童癖或许是性取向的一种,从心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与同性恋、异性恋没有本质的区别。同性恋是可以对成年同性产生性唤起;异性恋是可以对成年异性产生性唤起;恋童癖是可以对儿童产生性唤起。

与同性恋、异性恋一样,恋童癖具有与生俱来的先天因素的影响,包括基因和早期胚胎环境。而且,一名恋童癖者基本都是终生的问题,与他个人的主观努力没有必然关系。

所以,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具有恋童倾向就视其为道德败坏;事实上,仅仅是临床上可以甄别的恋童障碍者在男性人群中的比例大约在3~5%(没错,与绝对同性恋者的比例大体相当),不构成障碍,但反映出恋童倾向的比例就更高了。

原因很简单,同性恋也好,双性恋也好,他们性唤起的对象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但恋童癖针对的性唤起对象是儿童(13岁以下),不具有民事能力。恋童癖者无论是引诱、胁迫或是欺骗的方式来与儿童发生性行为都可能对儿童产生损害以及严重的发展问题。

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全世界对恋童癖者最为警惕的一个社会,无论是有过性侵儿童经历,或者有证据表明浏览、下载或传播儿童色情材料的恋童癖者,不仅会被追究严重刑事犯罪并服刑,即使是刑满释放后也会被“标注”,向所居住社区的居民公开其恋童癖身份。换言之,有孩子的家庭可以通过基层警局公布的恋童癖信息来获知应该避免自己的孩子与哪个“邻居”接触。

正是因为恋童癖终生问题,所以美国会对违法犯罪的恋童癖者进行终生的“标注”。不仅美国,还包括其他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的近邻韩国,对有过严重性侵犯罪的恋童癖者会实施所谓的“化学阉割”,即通过注射药物来抑制睾丸酮分泌,因而降低和抑制恋童癖者的性唤起。

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恋童这个话题如同当年的同性恋一般是逐渐引起大众注意。

今年七月份,涉嫌创建儿童色情论坛的“创业大神”许豪杰被爆出疑似恋童癖。

美国老牌摇滚乐队“林肯公园”的主唱歌手查斯特自杀身亡。他过去接受访问时曾透露,从7岁开始他遭到一名成年男子性侵,但不想去寻求帮助,因为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是同性恋,或者在说谎。这段长达6年的性虐待,让他染上了酒精和毒品,也使他多年以来一直有想要轻生的念头。

“林肯公园”的主唱歌手查斯特

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在新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发布不到2个月之后在寓所自杀身亡。房思琪其实就是作者的原型,她说这个故事折磨了她一生,而折磨她的故事便就是其年少在补习班时曾遭受过老师的诱奸。正如她所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恋童是一项世界议题

在中国,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中国的家长们对恋童癖这一行为的严重程度认识明显不足,太容易将其他成年人(无论熟人陌生人)对自己孩子的过分关注和喜爱当成是善意无害的,从而在客观上为恋童癖们的得手制造了条件。

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超过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权结婚、经济独立及怀孕。"适婚年龄"其实一般已较社会上大多数人的结婚年龄为低,但仍有一少部份人会在此年龄之下结婚的。只要发生性关系者已越此年龄一般而言都不会被视为有恋童癖。

在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东亚地区,ACG(动画、漫画、游戏)次文化把对男童的强烈喜爱称为"正太控",把对女童的强烈喜爱称为"萝莉控",但这些名称所表达的概念和思想行为与现实的恋童癖不同,现因为卡通及漫画创作渐渐朝向这两种类型,部份人士担心恋童癖在年轻人和御宅族当中增长,但暂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喜爱虚拟世界的儿童并对虚拟人物有性幻想的人有现实恋童癖的倾向。

恋童是一项世界议题,如何框定它属于“病态”还是“罪恶”非常难。

不过,依旧是有很多国家在法律上拉出一条警戒线,涉及儿童的性行为甚至管有相关的影音资料都会面临法律制裁。

电影《熔炉》剧照

澳大利亚:

对性侵严厉惩罚,他们用化学阉割來抑制儿童性侵者的性欲,不允许恋童癖露出任何苗头,甚至连做得太逼真的洋娃娃都要禁止,以免对潜在罪犯产生刺激。

更是宣布打算起草法案,禁止有过性犯罪记录尤其是有“恋童癖”前科的公民到海外旅游,政府说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护东南亚地区的儿童免遭侵害。

美国:

已经有九个州实施了强制化学阉割;国会早在1977 年就通过《反儿童性剥削保护法》对制造儿童色情者予以处罚;1996年,《儿童色情防治法》又进一步扩大了儿童色情资讯的范围,将电脑合成或虚拟的儿童色情列为犯罪。

日本: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和13 岁以上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算违法;散播未满18 岁者儿童色情图像是非法的。

另外,其他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还有俄罗斯、韩国、波兰、马其顿和摩尔多瓦,甚至韩国。

我们无从判断恋童者身份的好坏,这个群体中也会有好人,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伤害他人,也都是普通人,努力克制自己害怕被制裁。在未来,或许会有“超感官虚拟”之类的设备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或许会有不错的心理疗法疏通这个问题。

但无论怎样,一旦做出越界法律的行为,就是不可饶恕的了。

 

[责任编辑:游海洪 PN135]

责任编辑:游海洪 PN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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