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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树青青》:这部在衣柜里写出的作品,如今已成当代经典


来源:凤凰文化

“我知道这世界满是艰难和不公,但我还是要尽最大努力,和你在一起。”这部在衣柜里写出的作品,如今已成为当代经典开始写《豆树青青》的时候,芭芭拉·金索沃还是一个名不见

“我知道这世界满是艰难和不公,但我还是要尽最大努力,和你在一起。”

﹝美﹞芭芭拉·金索沃著,杨向荣译,南海出版公司2017年10月

这部在衣柜里写出的作品,如今已成为当代经典

开始写《豆树青青》的时候,芭芭拉·金索沃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怀孕时她整夜难以入眠,于是躲进衣柜里写小说。《豆树青青》出版后,读者口口相传,收获诸多赞誉,当年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年度成长小说奖”、美国校园图书馆协会“年度图书”。如今,《豆树青青》已进入当代经典之列,在美国销量超过200万册,入选中学与大学课堂读本,被译为法语、罗马尼亚语、日语等多种语言。

一部不可错过的爱、友谊与成长之书

美国西南部荒漠中的喧闹城市,泰勒一心想远走高飞,却半路摊上一个她最不想要的“累赘”;露安本以为生活会从容演变,突然有一天,丈夫搬空了半个家,她茫茫然继续生活。

在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年,她们相互扶持,寻找真正的成熟与独立:在一个错乱的世界,有足够的善良去信任,有足够的勇气去承担。

“我想在这本书里探索,人们如何找到办法,度过那些最艰难的时刻。有时,这办法是隐秘不为人所知的。”——芭芭拉·金索沃

摒弃偏见,珍视真正的公正与善良

“不要妄下判断,除非你已经知道全部真相。”在看似一览无余、没有希望的地方,仍有无数东西正潜伏着,等待艰难的时刻过去。

二手汽车店里住着一群“不存在”的人,泰勒渐渐知道他们仅仅是活着,就要面对多少荒诞和艰难。

生活的真相也许残酷、让人难以承受,与之相比,固守无知与偏见反倒更自在轻松。然而这样的发现使人更谦逊,更珍视每一份善意和每一次援手的力量。

才华横溢的杰出声音,无数读者心中的讲故事范本

《豆树青青》既犀利风趣,又坦率清新,融合了非凡的聆听、简洁的幽默以及人性挣扎的磅礴暗流。《纽约时报》书评称赞:“故事之内蕴含着更精微的故事,却像空气一样清澈。”

【作者简介】

芭芭拉·金索沃(Barbara Kingsolver)

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美国人文艺术领域最高荣誉“国家人文勋章”获得者。

生于1955年,在肯塔基州乡间长大。9岁起开始记日记、写诗和故事,文章在美国各大报刊登载。迄今出版了7部长篇小说,其中有5部全美销量超过100万册,获如潮好评和极高赞誉。作品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入选美国高中和大学文学课程。曾获英国橘子文学奖、南非国家图书奖、爱德华·艾比生态小说奖、戴顿文学和平奖等。金索沃于1997年创立“前导文学奖”,以奖励对社会变革深具影响力的文学作品。

代表作有《豆树青青》《毒木圣经》《纵情夏日》《罅隙》等。

【内容简介】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泰勒最不想要的,那便是早早结婚生子的命运。可就在离家途中,有人硬塞了一个小女孩给她,她迷迷糊糊,背起了这个“累赘”。

露安觉得生活会自然而然地从容演变,她无需做任何筹划。可忽然有一天,丈夫搬空了半个家,不告而别。她茫茫然地继续过她的万圣节。

两个对未来没有把握的姑娘,在机缘巧合下成为室友……

生活给予我们“意想不到”和“不留余地”,给予我们贫瘠与富饶。人们互相扶持,度过最可贵的温柔与成长时光。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友谊,冒险与承诺,离弃与归属,在看似一无所有的地方发现惊人财富的故事。

就像豆树,在荒漠里悄悄生长。

【媒体评论】

《豆树青青》像一首彼此相连的精巧的诗,又仿佛真切发生的现实。纷繁而厚重,故事之内蕴藏更精微的故事,却像空气一样清澈。  ——《纽约时报》书评

关于冒险与承诺,以及每日生活中的奇迹。阅读《豆树青青》是一种全心的愉悦,它像生活本身一样,充满意想不到的转折。  ——《出版家周刊》

一部饱含理想主义、令人愉悦振奋的作品,将精巧的叙事艺术和充满爱意、弥足珍贵的主题融为一体。——《费城问询报》

从第一页起,金索沃的角色就能触动你的内心。——凯伦·菲茨杰拉德,《MS.》杂志

《豆树青青》是一部生机勃勃的温暖之作,诙谐犀利,又坦率清新,处处是令人捧腹的洞察。芭芭拉·金索沃显然是一位极具才华、独一无二的作者。——艾拉·里弗兰,作家

【精彩试读】

谁会离开

自从亲眼看见一辆拖拉机的轮胎炸了,把纽特·哈宾的父亲高高地抛到美孚石油招牌的顶上,我再给轮胎充气就感觉手有点儿怯。我可没撒谎。他在那里卡住了。诺曼·斯特里克走到县政府大楼、鸣笛呼叫志愿消防队的工夫,大约有十九个人围了过来。消防队好不容易扛着梯子赶到,把纽特的父亲给扯了下来。他倒没死,但是耳朵聋了,而且从那以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一样。他们说是他给轮胎充气充得太足了。

纽特·哈宾算不上我的朋友。他只不过是那种在每个年级都至少留过一次级的超龄男孩,上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奔二十了。他平常总坐在后排,喜欢把在嘴里嚼过好几遍的小纸团弹到我的头发里。可是那天,看到他老爸在那儿挂着,像件破破烂烂的工装搭在篱笆上,我一下子想到了纽特一辈子会过成什么样,于是心里有点为他难过。在那一刻之前,我从没认真思考过未来。

我妈妈说,哈宾家生孩子的速度跟他们的孩子掉进井里淹死的速度差不多。这话肯定不全对,因为他们家在皮特曼县有很多人,而且不少都活过了成年。不过意思还是这个意思。

这倒不是说我和妈妈要比哈宾家好到哪里去,或者我们手里还有那么几个子儿。如果你看见我和纽特在六年级的班上肩并肩坐着,没准儿会断定我们是兄妹呢。以我对自己亲爹的全部了解,要不是妈妈跳着脚发誓说,他是我不认识的某个无名鼠辈,而且早就不在了,我还真不敢肯定我们俩就不是兄妹。但我们俩基本上是同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两个膝盖脏兮兮的孩子,吵闹得要死,想要摆脱困境,站稳脚跟。不过,你也没法说,谁能站得住,谁会离开。

大家都管我叫咪西。这可不是我的本名。据说我三岁的时候曾经跺着脚对妈妈说,别叫我“玛丽埃塔”,要叫“玛丽埃塔小姐”,因为在她干活的那些人家,我要叫所有人“小姐”或者“先生”,连小孩子也不例外。所以,从那天起,她就真的这样叫我了。“玛丽埃塔小姐”。后来索性就叫成咪西[①]了。

你得明白,妈妈就是会做这样的事。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经常在礼拜日去池塘钓鱼,一钓就是一整天,往家里带回一堆瘦骨嶙峋的蓝腮太阳鱼,可能再加上一条只有拇指长的鲈鱼。但是看妈妈的样子,你会觉得我抓到了舍普湖里那种有名的大鱼:老头子们经常在湖边嚼着烟丝、朝思暮想希望逮着的那种大家伙。“看,我的好闺女能养家了。”妈妈会说,然后把这些小鱼做熟了,像感恩节大餐似的端上桌给我们两人吃。

我喜欢在那些水底满是淤泥的古老池塘里钓鱼。无论我从中拽出什么来,妈妈都特别自豪,算是原因之一;不过我也迷恋安静地坐在那里的感觉。你能闻到树叶在冰凉的泥土里腐烂的味道,看着耶稣虫[②]在水上行走,四只小脚在水面上踩出小坑儿,但永远不会陷进去。有时,你会看到那些大个头的、谁也不曾钓上来过的家伙,像暗褐色的梦,从水底溜走。

等我上了高中、找到自己第一份工作,又发生了好多别的事,其中就有我即将告诉你们的那一件关于纽特·哈宾的可怕故事。那时候他当然已经不在学校了。他和他半残废的爸爸一起种烟草,还把一个女孩搞怀孕了,于是就结了婚。那女孩是乔琳娜·尚克斯,人人都对她有点惊讶,至少假装有点惊讶吧,对哈宾却毫不意外。没人指望哈宾家的孩子能有多大出息。

但我还在上学。我不是那种拔尖的学生,甚至算不上优秀,可我还留在学校里,并且没有沾上那种麻烦。我想把书读完。这倒不是说我没见过雪佛莱车的后座。我熟悉绿起路的风景,我们管它叫飞起路,我也见过那玩意儿,知道它长什么样子。这些从来都没办法让我立志成为一名烟农的妻子。妈妈总说,怀孕不是我的范儿。她懂。

怀着这样的心态,我平安无事地读到了高中最后一年。相信我,那些日子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退学,就像罂粟花籽从苞蕾上撒落下来,你会把每一天都看作一份奖赏:你已经坚持到这个份儿上了。到毕业那年,班上男女比例到了二比一,我们还遇到了那位名叫休斯·沃尔特的理科老师,我们觉得,他简直是老天对我们的格外恩赐。

哈,来说说他。他就像个从天而降的金发保罗·麦卡特尼[③],坐在课桌上,穿着紧身牛仔裤,干干净净的衬衣袖子就那么挽起来,袖口卷在里面。他把我们乡下这些男孩子比得像妈妈带回家的打满了补丁的旧袜子。休斯·沃尔特不是个肯塔基小伙子。他是外州人,从北方某个城市学院毕业的,大家都猜正是因为这个,他的名字是倒过来的。[④]

我还没有为他神魂颠倒,至少按当时的标准不算夸张。那种狂热从女卫生间的墙上就能看得明明白白:在墙上写下“永爱休·沃”这类字句的口红,拿来涂满一座谷仓也绰绰有余。我想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想说,毫无疑问,他改变了我的生活。

改变始于他给了我一份工作。在那之前,我干过的那些能赚些钱的活儿里,最有趣的也就是在星期天帮妈妈做些付费洗熨,或者照料她做保洁的人家的小孩子。要不就是给别人家的豆蔓捉虫子,每只一分钱。但皮特曼县医院的这份活儿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而且,那可是方圆一百英里内最重要、最干净的地方。沃尔特先生是有妻子的,叫琳达,虽然我们高中所有人,至少是所有女生,都彻底无视了她,可她真真切切地存在,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是个护士长呢。她问休斯,班里有没有孩子能在放学后和星期六上医院来做些零工,没准儿毕业后就可以做个全职员工,休斯就也这么问了我们大家。

你满以为他会从那些糖条儿姑娘[⑤]里挑一个,那些买得起粉白相间制服的镇上女孩,每个星期六就去围着那些床上便盆娇滴滴地转,好像那是上帝的绿色大地上她们被委以搬运的最神圣的东西。你满以为他会选中厄尔·威肯托特,这人能够面不改色地切开一条蚯蚓。我在后院走廊里把这些都告诉了妈妈。妈妈穿着带袖孔的围裙坐在藤椅上,我坐在梯凳上,两人一起往一张报纸里剥豌豆。

“厄尔·威肯托特算什么,”妈妈发话了,“姑娘,我还见过你生吞了一整条虫子呢,那时你才五岁。他哪儿有你厉害,那些糖条儿姑娘也都比不上你。”但我还是觉得休斯会选那些人,我也对妈妈这么说了。

她走到长廊边上,从围裙里摇出一把豌豆壳,撒到花圃上。花圃里种的是金盏花和鲜辣味颜色的大波斯菊。妈妈和我都喜欢鲜亮的颜色,这是家族的偏好。在学校,把我从那些镇上女孩当中挑出来实在太容易了,她们总是穿着精心搭配的米黄色或者粉红色柏碧·布鲁克斯牌毛衣与短裙套装。麦德加·比德曾说我穿得像个视力表。算上返校节舞会,他拢共做过我三个星期的男朋友。我猜他说的是参军时别人会给你看的那种色盲测试,而不是打头有个大大的字母E的那种。这话是他在我们掰了的时候说的,但我反倒有些受宠若惊呢。我早就想好了,如果不能穿得优雅,就要穿得让人忘不掉。

妈妈坐回藤椅里,又兜起一围裙豌豆。妈妈不是那种穿着紧身牛仔裤参加孩子们的垒球比赛的人。她比那种家长年纪大些。在生我之前,她过了好长一段狂野时光,有过一个名叫福斯特·格里尔的丈夫。那个男人的名字是照着史蒂芬·福斯特取的,就是七年级历史课本里那位写过《我的肯塔基故乡》、面相和善的男人,可是他母亲在给他取了这名字的二十二年后,据说是活活被他气死了。他经常拿汽油漏斗喝大老爹牌白酒,远近闻名。他一直对我妈妈说,永远别去赶怀孕这种时髦。妈妈常说,用福斯特换来了我,是一笔和杰克逊购地[⑥]一样划算的买卖。

我每剥出一粒豌豆,妈妈早已剥出三粒了。她右手一拧一收,先从豆荚尖儿上掐下一圈细细的丝,然后拇指一推,豆子就挤出来了。

“我是这么想的,”她说,“人就像稻草人。你,我,厄尔·威肯托特,美国总统,就连万能的上帝,以我所看见的而言,大家都是如此。有的稳稳站着,有的被风吹散了,唯一的区别就是戳在地上的是哪种棍子。”

有那么一会儿,我什么话都没说。然后我告诉她,我会向沃尔特先生问问那份活儿。

四下没有别的声音。路上再往前一些,亨利·比德尔正在自家前院里开动干草收割机;我们的豆子噼噼啪啪地爆裂开来,把好东西带给这个世界。

妈妈问:“然后呢?如果他不知道你很出色,完全能胜任那份工作呢?”

我说:“我会告诉他的。如果他还没把工作给了哪个糖条儿女孩的话。”

妈妈笑了:“就算已经给了,你也要说。”

他还真没给别人。两天过去了,还没有消息,所以下课后我留在教室里对他说,如果他还没有决定,不妨让我去做,因为我肯定会干得很漂亮。我说,我一直避免沾惹麻烦,不会因为快毕业了就让自己功亏一篑。他说没问题,他会告诉琳达,还让我星期一下午就去那里一趟,她会给我讲该干什么活儿。

我原以为要和他交锋一场,没想到进展这么顺利,我愣了一会儿,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他的手指甲一定是整个皮特曼县最干净无瑕的。

我问他怎么想到把这份活儿给我。他说,我是头一个来问的。就这么简单。想想真是不可思议,全校的女生们投入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想象着放学后留下来让休斯·沃尔特接受自己的请求,而我成了唯一做到的人。不过,当然了,请求的种类才是关键。

后来我发现,我主要是给艾迪·里克特干活儿,他是化验科和放射科的主管。化验科主要对付血啊尿啊还有一些更恶心的东西,不过我没有抱怨之意。艾迪是个满脸雀斑的老家伙,其实并没有老到哪儿去,可也足以让每个人都注意到他居然还是条光棍儿。不过,像艾迪那样的性格,别人也不会没事跑去问他干吗还不结婚。

他没有像对待老师的乖学生或者能拿奖的小马驹那样对待我,我倒感觉挺舒服。跟艾迪相处,没什么调味剂,我是为了正经做事去的,而且做得挺不错。化验科和放射科是两个相连的房间,中间的转动门里总是人进人出,他们手里拿满了东西,鞋子踩在黑色油毡上吱吱呀呀地响。很快我就成了其中一员,把各种纸片归置到正确的地方,淡定地捧着人类排泄物走来走去,从来不做鬼脸。

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学会了从显微镜里看红色的血细胞。人们管这东西叫红血球,其实它们根本就不像球,倒像棒球手套。我还要数出来在一些小小的方格里有多少个这种细胞。我敢说,你要是整天盯着这些东西数,眼睛准会瞎掉。幸好,皮特曼县每天没有多少人非要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红血球。

我在那里还没待够一个星期,地狱之门就炸开了。那天是星期六。急救科的几个护士大喊大叫着让艾迪做好准备,放射科很快就要忙开了。他们说,哈宾两口子要来。大家都这样叫他们。艾迪问情况有多紧急,还问需不需要帮手让两口子保持安分,他们回答,

情况是一半一半,一个很急,一个很安静。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这话是什么意思,乔琳娜·尚克斯,或者该说是乔琳娜·哈宾,就已经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了,紧跟着来了一副担架,停在外面的过道里。乔琳娜的模样就像电影里你不敢看的那种镜头。湿漉漉的血迹像一条长长的舌头,从她右肩一路流到胸口,她的嘴唇和面孔都被抽干了颜色,那张大脸好像是从白面团上切下来的一块。尽管如此,她还是拳打脚踢地挣扎着,嘴里骂个不停,完全不像生命垂危的样子。我抓住她的一只手腕,想扶她从轮椅里起来,那只手腕却从我手底下扭着挣脱了,仿佛那袖管里面是一把电缆。她还冲纽特大嚷着“别这样”之类的话。“快去,替我杀了你爸!你该杀的是他,不是你自己,也不是我!”喊完一阵,她会安定一下子,接着又大闹起来。我不知道纽特的爸爸和这事有什么关系。

大家说已经喊了费彻勒医生,他正在过来的路上,不过照麦卡勒斯护士检查的结果,情况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流血已经止住了,但还需要用射线照照子弹在哪里,进去时刺破了什么东西没有。我望着艾迪,想知道需不需要脱下她的上衣和胸罩,给她换上件手术服,又不禁想到这么一来到处都会染上血污,毕竟我家里算是做清洁工作的。可是艾迪说不用,我们不能太折腾她、把她翻来转去的。医生要看的只有弹孔周围和破裂的伤口。

“你可真幸运,他打枪没准头。”艾迪一边在操作台上放直乔琳娜的胳膊一边说。我觉得这话说得不太合适,不过想想是艾迪,也就不算什么了。我抓着她的胳膊肘,不想使太大劲儿,免得让她疼上加疼,但这可怜的姑娘歇斯底里地挣扎着,不肯安静。我仿佛看见自己系着铅围裙,站在乔琳娜旁边俯视着她,就像屠夫摁着一头待宰的牛犊。

后来艾迪说可以了,让我陪乔琳娜待在隔壁房间,等着片子出结果。如果她刚才动得太厉害,还可能要重新照一遍。接着艾迪又喊把另一个抬进来,于是两个男人推进来一副长长的担架,上面盖了条被单,然后把担架升到和操作台一样高,好像那是个大盘子,里面盛着一道菜。我站在那儿,呆住了。艾迪让我出去看着乔琳娜,他用不着我帮忙摁住这位,因为他哪儿都去不了。这位已经变成一张给法医办公室拍的漂漂亮亮的照片了,艾迪说,可我还是站在那儿盯着看。也许是我太迟钝。我到那时候才明白过来,被单底下躺着的是纽特。

隔壁房间还有一副担架打算给乔琳娜用,可是她坚决不肯上去。她找了个贴在墙上的硬木座椅,坐在那儿不住地哭,念叨着:“感谢上帝,孩子在我妈家里。”念叨着:“我现在该怎么办啊?”她仍然穿着那件粉红色的上衣,那衣服松松垮垮的,不管怀没怀孕都能穿。据我所知,那时候她没有怀孕。那件衣服两个肩膀上有几处小开口,衣袖上还缀着蝴蝶结,当然,现在已经让子弹给毁了。

乔琳娜长着张大饼脸,吨位挺沉,我一直觉得她看着就是那种主动找事的人,一心想证明就算你不是个啦啦队员,也照样能过得刺激。问题在于,那样对你根本没好处。好比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不用手扶不用脚踩,来来回回地从母亲身旁骑过去,喊破了嗓子想让她看你一眼,但她是不会瞧的,直到你撞上什么东西,脑袋开了花。

我和乔琳娜从来不是好姐妹什么的。她辍学的时候,比我高一两级。可是我想,如果你被枪打了,丈夫死了,随便哪个能给你一粒含可待因的泰诺的人都是你的朋友。她开始向我倾诉,全是纽特爸爸的错,他经常把纽特揍得屁滚尿流,把她揍得屁滚尿流,甚至还拿煤铲子揍婴儿。我使劲想象,纽特壮实得像头牛似的,一个半死不活的老人要怎么才能把他揍得屁滚尿流。可那时他们全家都挤在一个又窄又小的房子里,当然,老头子还什么都听不见,所以只能过那种生活。说话管不了多大用处。我记不清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大部分都是“嗯哦”地附和,或者说些“你会好起来的”之类的话。她一个劲儿地说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孩子会怎么样,哈宾老头儿会怎么样。老天爷,她把自己弄到什么地步了啊。

问这件事情也许不怎么友好,可是,有一刻,我还真的问了她:“乔琳娜,干吗找了纽特?”她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微微摇晃着,扶着受伤的肩膀,低头看脚面。她那双眼睛好像永远睁不开似的。

但她还是回答了。“找他又怎么了,我爸从我十三岁起就管我叫荡妇,所以找他又他妈的怎么了?只不过碰巧是纽特。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跟她说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我没有爸爸。我还说挺庆幸是这样。她说倒也是。

处理完的时候,我觉得天应该已经黑了,好像这种事不该发生在光天化日下。其实正是大中午,半个白天还在前面等着呢,大家也都是一副努力工作、好好挣钱的样子。我去卫生间吐了两次,然后回来在显微镜下观察那些小小的接球手套,数了一遍又一遍,整整数了一下午。谁也没过来打断我。不管怎么说,对那个被抽了血的女人来说,这笔钱可是花得物超所值了。

我希望妈妈在家,这样我回去以后就可以声嘶力竭地大吼,告诉她我不想干了。可她不在。等她拎着一袋子日用品、一篮子周末要熨的衣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缓过来了。我把整件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连乔琳娜那件缀着粉红色蝴蝶结的上衣,还有那些血,也全说了,当然也说了纽特。然后我告诉她,那里最糟糕的事情我今天恐怕已经见识过了,所以,我会继续干下去。

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咪西,我从来没见过谁能比得上你。”我们没有再多说什么,可是有她在,我感觉好受多了。我们两个在厨房里走来走去,不时擦身而过,准备晚餐吃的煮青菜和煎鸡蛋,外面的天空一点一点暗了下来。妈妈不时看看我,然后静静地点点头。

关于妈妈有两件事得说说。一件是,她总对我抱着最美好的期待;另一件是,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无论我往家里带回了什么,她都会让我觉得,我刚刚在天空上挂起了月亮、点亮了满天的星星。好像我就有那么好。

[①] 原文为“Missy”,是“ Miss(小姐)”的昵称。(本书注释均为译注。)

[②]水黾的别称,因《圣经》中耶稣在水上行走的神迹而得名。

[③]英国歌手、作曲家、低音贝斯手,曾是披头士成员。

[④] “休斯”通常为姓,“沃尔特”通常为名。

[⑤]原文为“CandyStriper”,指志愿护士助手,大多是中学女生。因其身穿的粉色与白

色相间、类似糖果棒条纹的制服而有此别称。

[⑥]肯塔基州的一个地区,因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向印第安人低价买下土地而得名。

[责任编辑:魏冰心 PN070]

责任编辑:魏冰心 P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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