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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孔子之学与“六经”、“四书”没有必然联系


来源:凤凰文化

钱先生视孔子之于先秦时代出现,代表中国精神文明于某一历史时刻所达至之“成熟”;且此“成熟”之意义,具有“人类文明历史”之意义。

《钱先生针对经学、理学、儒学所设立之义界区隔,与其时代划分》一文选自,《钱宾四先生与现代中国学术》,作者为钱先生关门弟子戴景贤,感谢东方出版中心授权发布。

钱穆

钱先生针对“经学”、“理学”、“儒学”所设立之义界区隔,乃至依其各自因于“时代因素”而产生之流衍,所作出之历史诠释与判分,其主要观点,若延续前所概叙,可将之细分为五项立论之角度与原则: 一是将“孔子”与所谓“儒家”、“儒学”区分;一是将儒家之“学术”与其“思想发展”区分;一是将历来所谓“经典”,其本身之“史料性”,与透过后人诠释而发展、延伸之“学术性”二者,加以区分;一是以类近“社会精英”(social elite)之功能,诠释中国智识分子、智识阶层之人文性格与精神,并以“回应时代需求之角度”,观看其学术与思想之发展。而最终一项,则是尊重智识分子“个人”作为“独立之‘存有者’”之价值意义;并以一种文学与艺术之眼光,看待其生命之情调与历程。

第一项分判之原则,牵涉孔子本身作为“生命个体”之特殊性,与其作为“历史人物”之历史性。

就前一项意义而言,孔子所展现于世人之面前者,既有属于“精神境界”之道德纯净性,亦有属于“价值实践”之层次性与阶段性。于此一关注点上,钱先生虽未采取历来经学中有关“圣道”与“圣学”之观点,却另以一“现代”之立场,确认儒家信仰中所谓“圣”之“典范”意义,与价值。故此一观点,若持与“经学家”与“理学家”二种不同之态度相比,则毋宁较与理学家之立场接近。且于此意义上,钱先生于“程朱”与“陆王”,皆有所取;并不将之严格划分。

就后一项意义而言,钱先生视孔子之于先秦时代出现,代表中国精神文明于某一历史时刻所达至之“成熟”;且此“成熟”之意义,具有“人类文明历史”之意义。于此说法中,钱先生之将孔子所呈现之人性可能,视为具有“普世性价值”之观点,接近德国哲学家雅斯培(Karl Theodor Jaspers,1883—1969)所谓“典范人物”(paradigmatic individuals)之说;虽则钱先生并未以社会学(sociology)、人类学与史学之角度,提出有关人类历史普遍进程之“阶段论”或“突破说”。

而钱先生之历史论述,于表现有关“文明创造”之论点上,则较近于德国另一哲学家史宾格勒(Oswald Arnold Gottfried Spengler,1880—1936)看待“民族”与“文化”之方式。所不同者,史宾格勒缺乏足够丰富之有关“义理”之人性论,故于“形态学”(morphology)之历史论述外,并未深入于有关“普世价值”应如何建构之问题。钱先生则依一种“义理之人性论”,相信中国文化之于世界文明,系处于一具有特殊重要性之位置,可与人类文明共其终始。

至于“儒家”与“儒学”,钱先生之分析观点,如前所论,乃多结合于“智识阶层”之社会功能,与“学术思想”之文化功能,而予以审视。

就前者言,智识分子之成为中国社会一阶层,主要来自其精神之展现性,与参与“政治”与“教化事业”之功能性。钱先生既不主张一种“历史决定论”(historical determinism),于其论述中,其所采取之将智识分子之出现与延续,关联于社会经济与结构之方式,亦常仅是将“社会”作为“人物”或“群体”展现之场景;“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历程之于中国智识分子与其阶层,依钱先生之说,皆仅有决定其“形态”之作用,而无决定其“本质”之意义。此一种论法,既与社会学者关注智识分子之阶级性,与整体“社会阶层化”(social stratification)之方式与途径之观点不同;亦与一般历史研究者看待“智识活动”与“社会结构”间具有“复杂关联”者差异。钱先生于中国智识分子与阶层之形成,主要在于强调其精神传统之强韧性与独立性。而视此二者之所以历久而不衰散,皆来自其自身“学术观念”之导引,与启发。故就“学术观念”之延续性而言,钱先生虽于特定之议题中,分析其思想之结构性,亦不轻忽其知识性,然于“统合”之意义上,钱先生所重视者,仍是其义理性。

前述第二项分判之原则,所谓“将儒家之学术与其思想发展区分”,主要之作用,在于运用“学术史”与“思想史”之不同视角,依不同之脉络,分析儒家之学术,与其思想发展;以破除以往囿于门户之见之偏蔽。而其具体之作为,则可分说为九点:

第一点,在于厘清六经与孔子之关系,孔子与儒学之关系,经学与儒学之关系。第二点,在于确认“孔子思想”之本质,并条理孔子思想影响儒学之方式。第三点,在于划分儒学发展之阶段,并关注其观念产生之成因,与其建构之方式。第四点,在于以“孔子思想之可能效应”为尺度,辨识儒学之“儒学意义”。第五点,在于分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各阶段儒学思想背后,其所可能存在之“哲学结构形态”;其中“先秦”与“宋明”之差异,尤属关键。第六点,则是选择性地讨论儒学与老庄,儒学与佛教之殊异;乃至儒学于发展中,所受二氏之学之影响。第七点,在于分辨儒学中性理之学、词章之学、考证之学,乃至经学、文学等,其所可能产生之不同文化影响;并予以说明。第八点,在于分阶段说明,儒学对于中国“国家”与“社会”建构所起之作用。第九点,则是关注儒学中个别观念之形成与其转变,以之作为诠释“学术史”、“思想史”之部分依据。

以上九点,就钱先生而言,不唯其所研究之对象,乃是以中国之学术为对象;其研究之取径,亦是先以中国学术本身之观念作为基础,然后增益之以现代之眼光。大体而言,构筑其研究基础之来源有三: 一是刘向(字子政,公元前77—前6)、歆(字子骏,公元前50—后23)父子以降,以至章实斋等人,对于“中国学术流别”之分判。一为当时学界对于古籍文献之“史料性”,以及“中国智识阶层如何兴起”之讨论;钱先生由是成为“《古史辨》时期”北方学界之重要成员。而另一,则是接受当时透过学刊,与新出书籍,所传播之西方学术概念之影响。唯对于钱先生而言,西学方面,其所参用之观点,皆仅是“局部的”与“片面的”;而非完成一种“结构性”之营造。

以上所述,为钱先生针对“经学”、“理学”、“儒学”所设立之义界区隔,乃至依其各自因于“时代因素”而产生之流衍,所作出之历史诠释与判分,其主要观点中之第一、二项。至于第三项分判原则,所谓“将历来所谓‘经典’者,其本身之‘史料性’,与透过后人诠释而发展、延伸之‘学术性’二者,加以区分”: 此一分析之观点,其初始点,系立基于章实斋有关“六经皆史”之见解,与其衍伸而有之“经”、“子”差别论;然后益之以钱先生对于经学、史学与义理学之看法。由此建构而成。

关于儒学中之经学,钱先生由于并不视孔子之学与孔子之教,与后人所谓“六经”,有真正不可分割之关联;因而有关“六经”之文本学、诠释学,与经学中所寄寓之儒学,对于钱先生而言,皆系可以分别看待之事。因而所有关于汉宋、今古文之争之讨论,如前所言,皆仅有“学术史”上之意义。各代各家之说,其“学术性”与“思想性”之重要,其评量,皆当逐一分别论之。

至于后人所谓“经学”,由“六经”发展为“四书”与“十三经”,其间既牵涉“王官史料”与“私家著作”于性质上之混淆;亦牵涉儒学由“尊周、孔”,替换为“尊孔、孟”之转变。钱先生皆以一种“儒学史”之观点,为之说解。且由于在钱先生之见解中,“经学”之于儒学,已失去其作为“义理根源”之核心地位;因而儒学之未来,所应重视者,实当在“中国思维所展现于义理学与史学间之一种关联”。“经学”对于钱先生而言,实仅有历史上建构“儒学性格”之意义;至于经籍、传、记与汉儒笺注,其重要性,则须配合“古史”之研究,然后始能定位。于此方面,钱先生与当时唱言“新史学”者,差异实际颇为有限。

关于儒学中之史学,钱先生则既看重中国史学之根源性,亦看重中国史学之发展性。所谓“根源性”,有二项主要之来源: 一为周公之制礼乐,一为孔子之修《春秋》。关于前项,由于钱先生并不采信《周官》之说,故其重视于周公制作礼乐中所表现之“历史意识”(historical consciousness),及其对于“史学建立”之影响,主要仍是依据司马迁于《史记·自序》中所引其父司马谈(公元前?—前110)之说法;即所谓“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之论言。关于后项,则是孔子于周公之后所为之“述”与“作”;由此奠立中国史学之基础。钱先生关于其中深微之意,曾有具体之论述,见于其书;其见解,盖视实斋之说益进。

而所谓“中国史学之发展性”,大要自《左》、《国》、马、班(固,字孟坚,32—92)而下,钱先生于此,亦有一完整之说法。此一说法,虽就大体之脉络论,间受刘子玄(知几,661—721)《史通》与章实斋《文史通义》之影响,然亦颇有与二人相异之处。

盖若就钱先生与刘子玄之说之相较言,其同者,在于皆能清楚认识“史学”自“儒学”中分化后,所具有之独立性,与其自身展演之脉络性。且于中国史学建构之核心基础上,二人皆以“写史”为史学之首要项目。因而就理解“中国史学”之进程言,“史料”之制作、编纂,“史体”之创立,与此二者作为“史学基础”之意义之辨析,成为关键。

然对于钱先生而言,中国史学之由孔子奠基,终有其看待“历史”之一种“诠释观点”与“价值取向”;因而如何于“撰史”之设计中,发展出一既不妨碍历史应有之“客观性”(objectivity),却又能予“读史者”以启示之写作方式,即有其应讲求之方法与理论。其最伟大之范例,即是司马迁之作《史记》。以钱先生之观点而论,知史学如子玄,乃竟于《左传》与《春秋》之异,《史记》与《汉书》之异,有所不能辨;皆是肇因于其自幼喜“史”不喜“经”,于孔子之史学未能深涉,故造就识见之不足。

而就钱先生与章实斋,二人观点之差异论,关键则在于: 实斋因尊信周公之制作礼乐,设官分职,本有纤析周密之法;因而谓治道乃大备于其时。并从而强调“集大成”者乃周公,非孔子。亦即因此,实斋之书详于“《书》教”,却于孔子作《春秋》之意义与影响,缺乏深细之讨论。依钱先生之见,实斋特于“古代学术”之建立与发展,有识见;至于后代之流变,则其说有可信、亦有不可信。

至于本项“学术性区分”中,关涉于“儒学义理学”之建立,与其流衍之部分,钱先生除于核心之义,仍以孔子为宗主外,于后世之分派,其所择要者,仍在“先秦”与“宋明”。且先秦部分,又止取孟子、《学》、《庸》,其路径之近理学家言,明显可见;虽则钱先生本身之立场,于面对哲学与义理之关系上,与程朱或陆王皆有所不同。

至于经学家之以“经学”为儒学核心,又依“诠释”之方法,划分汉、宋,或今、古,张大其说,则并不为钱先生所重。凡此,皆已详前论。

钱先生针对“经学”、“理学”、“儒学”所设立之义界区隔,乃至依其各自因于“时代因素”而产生之流衍,所作出之历史诠释与判分,其主要观点中之第四项分判原则,所谓“以类近‘社会精英’之功能,诠释中国智识分子、智识阶层之人文性格与精神,并以回应时代需求之角度,观看其学术与思想之发展”云云,此一原则之运用,就钱先生而言,必是于以上三项原则之基础,皆已奠立之条件下,方始可为之操作。亦即就“学术”与“思想”之交互影响而言,“思想”具创造性,而“学术”具导引性;具有学术意义之思想发展,必依学术观念之设置而运作。故就“学术史”与“思想史”之研究而言,其本身之脉络必先讲明,而后始能为一“思想”与“时代”关系之抉发。钱先生于此项牵涉思想史“分期性质”之说明,其论述主轴,主要皆从各时代学者如何本于其儒家传统之使命感,以面对其“时代课题”而作之努力为着眼,具有表现其“儒学观”之特点。

至于第五项分判之原则,所谓“尊重智识分子‘个人’作为‘独立之存有者’之价值意义,并以一种文学与艺术之眼光,看待其生命之情调与历程”,则是表现于钱先生对于学术个案之讨论中。钱先生之观点,系以其个人奠基于儒学之生命经验,作为投入“讨论对象所设置之语境”之基础。此点就当时普遍弥漫之对于传统文化与智识分子之批判之氛围而言,极为特殊。而其所需之条件,除须具有充足之学术史、思想史识见外,亦须有丰厚之文字修养,与极深刻之解读传统“士人文学”之功力。钱先生于此方面,每有“见人所未见”之卓识。

以上所释,为归纳钱先生于思维“如何分辨经学、理学、儒学之义界与其时代性”时,所依据之诸项立论角度与原则,具有理解其说之重要性。

书名:钱宾四先生与现代中国学术

作者:戴景贤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出版日期:2016年4月

[责任编辑:冯婧 PN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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