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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寻龙诀》,说说僵尸到底是个什么鬼?


来源:澎湃新闻网

根据天下霸唱的小说《鬼吹灯》改编的电影《寻龙诀》正在上映。这是说白僵是红僵的初级阶段,已经凶厉如此,而自白而红,则僵尸的凶厉就随着增加,以致天上派下的雷神都无可奈何。

【编者按】

根据天下霸唱的小说《鬼吹灯》改编的电影《寻龙诀》正在上映。电影里,黄渤扮演的王凯旋把一个黑驴蹄子塞进大粽子的嘴里,制服了它。所谓“粽子”就是墓穴里保存比较完好,没有腐烂但已经尸变的尸体,也就是僵尸、恶鬼之类。用黑驴蹄子能制服僵尸?这应该是天下霸唱的独创。但在文学中,僵尸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澎湃新闻获得授权摘录栾保群所写的《说僵》一文。

《扪虱谈鬼录》,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没错,这里要说的“僵”正是“僵尸”,但所以不在题目上标明,只是因为“僵尸”一词实在过于含糊。从广义上讲,那僵尸是极平常的东西,只要人死了,血液凝固,就会僵硬,成为僵尸,古书中常说的“僵尸遍野”、“僵尸如麻”,即是此类,除了医学研究者,想必没有人会对这些有探讨的兴趣。至于狭义的,则是那种可能连医学研究者都没兴趣的东西,却是此处要说的。但这狭义的僵尸仍然是概念含糊,因为它本身就包括两种性质不同的“异物”。

周作人在《文艺上的异物》一文中说:“在中国小说上出现的僵尸,计有两种。一种是尸变,新死的人忽然‘感了实气’,起来作怪,常把活人弄死,所以他的性质是很凶残的。一种是普通的僵尸,据说是久殡不葬的死人所化,性质也是凶残,又常被当作旱魃,能够阻止天雨,但是一方面又有恋爱事件的传说,性质上更带了点温暖的彩色了。中国的僵尸故事大抵很能感染恐怖的情绪,舍意义而论技工,却是成功的了。”知堂所说僵尸分两种,大抵本于纪昀,见于《阅微草堂笔记》卷十:

僵尸有二:其一新死未殓者,忽跃起搏人;其一久葬不腐者,变形如魑魅,夜或出游,逢人即攫。或曰:“旱魃即此。”莫能详也。

其实纪昀所说的第一种僵尸,是指人初死后的尸体僵硬,这种僵本来是正常现象,但个别的却不幸为邪物所乘,跳起来作怪。好在作怪期间发生的一切,与尸主的灵魂并不相干。这个尸主在生前可能是一个很善良甚至很崇高的人,而在“它”折腾完别人再重新回到正常状态之后,又依然是个规规矩矩的尸体,家属和生前好友照样要对他默哀致敬,甚至念上一篇漂亮的悼辞。也就是说,尸体的本主以及其灵魂对这场尸变的严重后果没有任何责任,连三七开都无须的。这种东西之作怪不在于他的“僵”,而在于僵后之“变”。

而本文主要想说的是知堂讲的“第二种”,但也不只是如他所说的“久殡不葬的死人所化”,更多的是“久葬不腐”的产物。这种东西在笔记小说,同时也在民间,有它特定的称呼,就是一个字,“僵”;但往往附上一个前缀,如“毛僵”、“白僵”之类,而这些东西如果作祟,则也称之为“走僵”。以上所述,就是本文题目只用一个“僵”字的缘由。

而不腐的僵尸,在还没有“异化”为“僵”之前,是曾经有过很风光甚至可以称为辉煌的历史的。古代的人死了,那些阔人,特别是帝王之类,总想让自己的尸首永存,求仙不得,退而求其“僵”,算是不能永远“万岁”下去的补偿,用金用玉用水银用云母用珠宝,用黄肠题凑,用金缕玉衣,目的只是让尸体不腐,似乎如此就可以近似于永生了。而对于自己的仇敌,则想尽快地毁灭他的尸体,暴尸、戮尸、磔尸、锉尸、裂尸,有的碎尸万段还不行,要焚尸扬灰。

在这种社会观念下,如果在挖掘坟墓时发现某人的尸体不腐甚至面容如生,那往往是因为尸主生前有什么德行或道行,所以这发现也就要作为值得艳羡的“美谈”而为人所传播,以至载入青史。《三十国春秋》有一段记载:“晋义熙九年,盗发故骠骑将军卞壼墓,剖棺掠之,壼尸面如生,两手悉拳,爪生达背。”(《太平御览》卷五百五十七引)这卞壼在东晋时做到尚书令,在朝廷中是地位仅次于司徒王导的大臣。他立朝忠正,在苏峻造反时率兵出征而被杀。所以他的“尸面如生”,还有死后指甲的继续生长,就是生为忠臣的灵应。再如《新五代史·闽世家》,记闽王曦为世子时,倔强难制,国相王倓每抑折之。后来王曦登位,而王倓已死,曦即命发冢戮其尸,开墓后王倓面貌如生,戮尸时血流被体。王倓的尸身不腐而写于史册,大约也是史臣认为和他的“正气”相关。但如果把尸体是否“如生”来作为判断忠义与否的标准,那也是很不稳妥的,否则评价人物,就不是盖棺,而是开棺论定了。有名的忠臣史可法,死后不终朝而尸首即烂,而奸阉魏忠贤死后的尸首偏偏数年不朽,有人解释说这是老天爷故意如此,为的是不让忠臣有暴尸之辱,而让奸阉等待开棺受戮尸之刑。(爱拍雍正爷马屁的文人们对吕留良的尸身不腐也是做如此解释的。精于用圣经贤传来“格物”的笔杆子们很是巧舌如花,不管怎样都能编造出既合于皇上的“天意”也能满足自己“人欲”的理由的。)

与此相类的还有唐朝著名的忠臣颜真卿。他在作为天朝使臣劝谕叛镇李希烈时,被李缢死。死后其尸殡而未葬。及至李希烈被平灭,“真卿家迁丧上京,启殡视之。棺朽败而尸形俨然,肌肉如生,手足柔软,髭发青黑,握拳不开,爪透手背”,那影响则是“远近惊异焉”。(《玉堂闲话》卷五)颜真卿尸身不腐,儒生们是愿意解释为忠烈之气所致的,但颜真卿还是一个修道者,所以道士们就此便造出了他成仙的传说,尸体在旧棺木中是面貌“如生”,但再装到新棺材中却又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原来他早已“尸解”成仙了。僵尸被认做尸解成仙的遗蜕,这样的例子就太多了,如后汉时的鲍盖,死后既葬三十年,忽然托梦于妻,言当复生。妻发棺,其尸如生,只是没有气息,而墓中所燃灯竟三十年未灭。(《宝庆四明志》卷十一引《舆地志》)。五代时后唐大将郭崇韬征四川(前蜀),至汶州,见古冢有尸如生,命以重礼葬之。夜梦尸主谓曰:“我已为太乙真人侍者。既能葬吾,可以免祸。”(见宋张商英《蜀梼杌》卷下。但郭崇韬平蜀之后却被诬杀,这神仙跟班说的话一点儿也不算数。)

也许是此说使得僵尸带了“仙气”,于是而有僵尸之肉可以做药物之说。此说最早见于南朝时的《异苑》,其书卷七载宋文帝义熙年间,汉末术士京房之墓为军士所盗,其尸完具,当时以为“僵尸人肉,堪为药”,于是军士便你一刀我一刀地把这药材分割了。人成了仙而遗蜕却要被凌迟,这也是修仙者始料未及的。这一说法可能到了五代还为人所相信。《旧五代史·朱瑾传》中说到忠于杨氏的朱瑾自杀之后,权臣徐温“以瑾尸暴之市中。时盛暑,肌肉累日不坏,至青蝇无敢辄泊”。于是“人有病者,或于暴尸处取土煎而服之,无不愈”。到了他被埋葬之后,“是时,民多病疟,皆取其墓上土,以水服之,云病辄愈,更益新土,渐成高坟”。就因为朱瑾的尸首死后没有立即腐朽,所以让这块墓地竟成了免费的药铺。

再一种僵尸不腐则是如前所说,因为得金玉云母诸宝物之气的缘故,但那不腐的结果也仍不见佳。如《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所载吕后及西汉诸后妃之尸,“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五所载吴孙休时,戍将于广陵掘诸冢,有一大冢,似公侯之冢。破其棺,棺中有人,发已班白,衣冠鲜明,面体如生人。棺中云母厚尺许,以白玉璧三十枚藉尸。两耳及孔鼻中,皆有黄金,如枣许大。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一“墓尸如生”条载盗发一宋时古墓,“破棺,无秽气,颜色如生,口脂面泽,若初傅者。得金银首饰器皿甚多”。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六载,徽州大姓潘氏,为迁葬发棺,“尸卧棺中,容色如生,衣服亦未坏。视其棺和所题识,盖已一百二十八年,而俨然如新死者。或曰:其中有宝珠,尸之不坏,职是故也。”近人刘成禺《世载堂杂忆》记孙殿英掘西太后陵,当时将棺盖揭开,见霞光满棺。俯视棺中,西太后面貌如生,手指长白毛寸馀;霞光均由棺内所获珠宝中出。

此类记载见于旧籍者甚多,大抵帝王豪贵之家崇尚厚葬,多瘗金银宝物,以图不朽,那结果就是引来或私营或官营的盗墓者,正如孔老夫子所说,以宝玉殉葬,“譬之如暴骸中原也”(《吕氏春秋·孟冬纪·安死篇》),不仅宝物被掠,尸主也往往大受凌辱残毁,甚而出现奸尸的虐行。除了前引赤眉一条外,干宝《搜神记》卷十五记有汉桓帝冯贵人死后七十馀年发冢被奸,《太平广记》卷三百三十载唐玄宗华妃死后二十八年发冢被辱,就连汉高吕太后及慈禧老佛爷这样的老太婆,都难逃此厄,可见只在小姐太太的牙床上滚一滚的心态要算是极温雅蕴藉的了。元初恶髠杨琏真伽发南宋诸帝之陵,其中理宗最为厚葬,而其尸受辱也为史中帝王之最:

理宗之尸如生。或谓含珠有夜明者,遂倒悬其尸树间,沥取水银,如此三日夜,竟失其首。或谓西番僧回回,其俗以得帝王髑髅,可以厌胜,致巨富,故盗去耳。(周密《癸辛杂识别集》)

由上可见,“僵尸”的存在由来已久,人们或把它入药,或由它出宝,任人碎割和凌辱,他们自顾尚且不暇,哪里有什么作祟之说?当然,如果广义地说僵尸作祟,也可以把一些女鬼出墓与生人幽媾的事牵合进来,如《搜神记》卷十六所记锺繇事,有美妇人常来,后寻其迹,至一大冢,中有美妇,形体如生人。但这些其实都是一个普通女鬼与生人幽媾的故事,只是这个女鬼的尸体尚未腐烂而已,虽然此鬼不利于生人,但与后世那种穷凶极恶的僵尸完全不同。此类故事在清代以前并不少见,但都没有特别强调鬼物的僵尸性质。所以我认为,僵尸作祟的故事出现得很晚,据我涉及的材料,这只不过是到了清朝才有的事。

《扪虱谈鬼录》,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清代的僵尸,也就是“僵”,从外形上就已经是恐怖的鬼物。“面枯黑如腊,目眶深陷。”(袁枚《子不语》卷十三“僵尸求食”)这还是接近僵尸的本来面目,即是现在出土的“楼兰美女”,估计其玉容也不过如此。但也有一说,道这干尸夜间出来作祟时,就变了模样,于是而有了“僵尸夜肥昼瘦”之说:

俞苍石先生云:凡僵尸夜出攫人者,貌多丰腴,与生人无异。昼开其棺,则枯瘦如人腊矣。焚之,有啾啾作声者。(《子不语》卷二十四)

不知这位俞先生白天夜间考察过多少僵尸,竟能归纳出这个结论,反正这“一家之言”并未被人们所接受。在清人笔记中,人们谈到的僵尸,形象全无可恭维之处,而其中大多都是全身生出不同颜色的“毛”,如《子不语》卷二十二“僵尸抱韦驮”:遍身白毛,如反穿银鼠套者,面上皆满,两眼深黑,中有绿眼,光闪闪然。《阅微草堂笔记》卷七说是“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钩,齿露唇外如利刃”。更有甚者,僵尸索性就是厉鬼和飞天夜叉了。戴莲芬《鹂砭轩质言》卷二“僵尸三则”中说一僵形如披发头陀,面目狰狞,齿巉巉如锯,持小儿足大嚼。《子不语》卷十二“飞僵”中云山中出一僵,能飞行空中,食人小儿。

这样恐怖而凶残的僵尸在清代以前的笔记小说中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而据说这些僵之凶恶还有等级之分,其区别可由毛的颜色看出,而因毛的颜色不同,则又有“白僵”、“红僵”之称。徐崑《遯斋偶笔》卷下“僵尸”条所述几具僵尸全是“白僵”,俞凤翰《高辛砚斋杂著》说得更为具体:

窗外立一人,面白,身火赤,向内嬉笑。忽跃入,径至仆榻,伸手入帐,捩其头拔出吸脑有声,脑尽掷去头,复探手攫肠胃,仍跃去……某术士颇神符篆,闻之曰,此红僵也,幸面尚白,否则震霆不能诛矣。

这是说白僵是红僵的初级阶段,已经凶厉如此,而自白而红,则僵尸的凶厉就随着增加,以致天上派下的雷神都无可奈何。《子不语》卷九“掘冢奇报”中列举了几种僵尸,其中有紫僵而无红僵,大约是同物而异名,或者是红得发紫而又有向更高段位发展的过渡状态。那更高的一级即是“绿僵”。《子不语》卷十中有“绿毛怪”一条,还有《右台仙馆笔记》卷四、李庆辰《醉茶志怪》卷二“旱魃”条,都有绿僵的记录。赤目如火,遍体绿毛,那形象已经相当恐怖,但细想起来,城隍庙或三节会上泥塑以及人扮的鬼差也并不比它差多少,绿僵的可怖仍然没超出人的想像范围。又有“黑僵”,但在《子不语》卷二“秦中墓道”中称作“黑凶”,这大约是西北人的叫法:

秦中土地极厚,有掘三五丈而未及泉者。凤翔以西,其俗:人死不即葬,多暴露之,俟其血肉化尽,然后葬埋,否则有“发凶”之说。尸未消化而葬者,一得地气,三月之后,遍体生毛,白者号白凶,黑者号黑凶,便入人家为孽。

所谓白、红、绿、黑,很明显是面部与身上的颜色,但都不是指皮肤,而是指身上的毛。 所以袁枚说的“毛僵”应是概指诸种毛色之僵,以与无毛之僵相区别。因为还有不少故事中的僵是无毛的,无毛之僵明显道行尚浅,还不足以为孽。但除了上述诸毛僵之外,竟然还有生鸟羽的“飞僵”。《右台仙馆笔记》卷四记一僵云“上半身生兽毛,下半身生鸟羽”,《子不语》卷十二更有“飞僵”一条,说“能飞行空中,食人小儿”。除此之外,僵又有自重而轻分为“游尸、伏尸、不化骨三种”之说(袁枚《续子不语》卷五),有“干麂子”之说(《续子不语》卷四),这些愈演愈“厉”的东西都是清初不足百年所独有的产物,这确实让人很难理解其缘由所在。但综合来看,诸僵虽然都被写得极为狞恶可怖,但与其他恶鬼之间的主要区别,就是那身上的“毛”,而诸僵的身世之谜大约也就在此处可以解开。

我对自己掌握的材料大致分析了一下,这些“记录”的作者除了《醉茶志怪》的李庆辰是天津一带人之外,基本上都是南方人,而且关于僵尸的故事,仅有不足十条是出于北方,绝大多数都是出于南方,而且尤以江南的南京、扬州及太湖周边地区为多。这些地方低下潮湿,节令一入梅,衣物特别是与皮革有关的东西生“毛”的事是司空见惯。其实就是北方,到了淫雨或者溽暑时节,也照例会出现这种现象,所以我们那里就有“这天儿闷得快让人长毛了”的话。那么,僵尸会不会生毛呢?如楼兰美女一般的干尸是没什么希望了,可是新葬而未腐的尸体却极可能在地下生“毛”。我没有这方面的实践,自然没能亲眼见到,只能想当然了,但明以至清代的人却是肯定出过不少具有这方面实践经验的人才的。也就是说,从明代开始,民间有一种堂而皇之的掘墓之风,而且所掘的正是新葬之墓!

这就引出另一个恶劣风俗的话题,即“僵尸化为旱魃”之说。旱魃之为物,其来甚远。《说文解字》:魃,旱鬼也。段注:“魃,旱神也。此言旱鬼,以字从鬼也,神鬼统言之则一也。”这旱鬼或旱神古代有数种说法,为人熟知的一为黄帝时的天女“女魃”,二为《神异经·南荒经》所说的:“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裸形,目在顶,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但把旱魃与人的尸体牵扯到一起,则起于明代北方的河南、河北、山东等地。那里每遇亢旱,人们便指新葬尸骸为旱魃,必聚众发掘,磔烂以祷,名曰“打旱骨桩”。(明黄玮《蓬窗类记》卷二) 但并不是所有的尸骸全是旱魃,只有生了白毛的“毛僵”才是正身。千里赤旱原来都是坟里那个家伙在捣鬼,自然应该把它找出来除掉的。但是新葬之坟有的是,要想排查,却不像敲开门查户口那么简便,所以必须要请专业人士,也就是乡村里的巫师术士之类,由他们缩小搜查范围。明于慎行《榖山笔麈》卷十四记有一法,是在深夜用火去照那些坟墓,如果某坟墓上有光焰,里面即是毛僵。但各地的巫师们风格和手段并不一致,明谢肇淛《五杂俎》所记的则是另外一种,即只挖新死小儿之坟。这也许是因为传说中的旱魃只有二三尺高,正与小儿体形相称,但更主要的原因,也许是掘小儿坟要比掘人家父母的坟所受到的抵制要小得多。但抵制总还是要有的,一开始肯定要进行说服教育,让主人以大局为重,而且申明,那里面的尸体已经为旱魃所借用,与贵公子或千金并无关系,所以也不会对贵家族的声望有不良影响,更不会记入档案等等,可是如果对方冥顽不化,便不能长久地“温良恭俭让”了,那时往往会酿成武斗,再造出一些新的尸体:

燕、齐之地,四五月间,常苦不雨,土人谓有魃鬼在地中,必掘出,鞭而焚之,方雨。魃既不可得,而人家有小儿新死者,辄指为魃,率众发掘,其家人极力拒敌,常有丛殴至死者。时时形之讼牍间,真可笑也!(《五杂俎》卷一)

但如果只挖小儿坟,还算对打击面有所“节制”,如果小儿坟挖完,旱情还没有缓和,群情“激愤”起来,后果就会更为严重。凡是新葬之坟就要“有枣没枣打三竿”,不挖出一个生毛的家伙就不歇手。而且更糟糕的是,如果掘坟掘上了瘾,从中尝到了甜头,就是找到了一个毛僵也不肯罢休,那结果就可能是新葬之坟无一幸免,而墓中殉葬的东西自然也就不翼而飞了。因为那时就已经有人发现,在这“打旱骨桩”运动中的一些勇敢分子其实夹杂着私心,不仅仅是假公济私,捞些财物,而且正如《蓬窗类记》所指出的:奸诈往往借禳旱为名以报私仇。这些勇敢分子很具鼓动性,扇风点火,推波助澜,往往一下子就纠集千百人,面对这些胸怀义愤而身携铁器的人流,谁要是敢撄其锋芒,非把自己变成“旱骨桩”不可。于是到了弘治年间,都御史屠滽专门为此事上疏,奏请严行禁止,“置作俑者于法,诸为从者,悉隶边地戍籍(也就是常说的“充军发配”了),由是其风稍戢。”所谓“稍戢”,只是一句体面话,其实就是根本不能制止。

不管是发横财也好,泄私愤也好,但从名义上说,这些愚民的暴行却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那就是“抗旱”。这种暴力抗旱虽然受到官府的禁止,但对于被旱情逼红了眼的农民们,这些禁令往往成为一纸具文,弘治年间纲纪尚存,也不过是“其风稍戢”而已。于是有些地方的官府施行一种有条件的放任政策,如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所记为北京郊外事,官府规定,民间如果掘出了毛僵,必须申报官府,验明正身之后方能焚烧。这种“约束”就等于承认了打旱骨桩的合法性。帝辇之下,尚且如此,可以想像,在法制混乱的明朝后期,那种掘坟抗旱不断升级的局面怎么能得到控制呢?明末农民大起义的一个原因是连年大旱,我想,在各地小股起事之初,总有一些是以打旱骨桩来开场的吧。

《扪虱谈鬼录》,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但古人是凭借哪样的观念做依据,把僵尸与旱魃这素无往来的二位拉到一起的呢?从《农政全书》和《天工开物》之类的书中自然是找不到其间因缘的,这只能从记录了一些民间巫术的笔记中去搜索。明代之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记录,但却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原来在宋代时就有一种说法,认为僵尸是很能“吸水”的。《夷坚乙志》卷五“刘子昂”条中说到和州知府刘子昂为一鬼物所祟,便请来一个道士除妖。道士经过分析,认为作祟的是尸妖,而且就在府衙之内。但内外衙那么大的地方,总不能整个儿地大揭盖儿吧,而道士则自有“探测”之术。他命人挑了几十担水,倾泻在院中,其一隅方五六尺许,水至即干,掘下去,果然是一具“僵而不损”的尸体。

但道士的这一高见,在宋代却只用于拿妖作怪,正如不龟手药仅用于“洴澼洸”,真是埋没了知识和技术,以后竟然失传了。但到了明代,也许是乡村知识分子“格物致知”的能力大有提高,也许是他们从古书以及日常生活的经验中得到了启发,于是就恍然:僵尸所以能不腐,而且生有白毛,就需要保持尸内的水分,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想像成一个吸水的怪物。而人们的联想能力高不可测,居然能想像出这一个僵尸能把方圆几百里天上地下的水都吸干。而如果把这旱魃砸烂,那么它所吸收的那些水分就会得到释放,于是而油然生云,沛然作雨了。

但明代被诬陷为“旱骨桩”的诸位僵尸,也只不过生有白毛而已,并没有任何可怖可骇之处,而在被掘、打、砸、烧的全过程中,他们至多不过是吱吱地“叫”上几声,从来没有任何反抗,更不用说为厉为祟了。所以到明代为止,僵尸的表现仍然可以说相当绅士的。但不幸的是,到了清代的南方,这些僵尸的性质就发生了向恶的转化,变成前面所介绍的形形色色的毛僵。

北方打旱骨桩的故事肯定传到了南方,但南方似乎并没有把它作为抗旱经验运用,从记载中也找不到这方面的实例。这自然与江南比北方较少干旱有关。周作人说僵尸“常被当作旱魃,能够阻止天雨”,让人感到诸僵在南方好像更有益于防洪防涝似的。当然江南也没有挖坟掘墓寻找旱魃,让他们像天女魃制止蚩尤的大风雨那样做抗涝的功臣,但至少把诸僵的致旱恶迹给忽略了。可是这一“忽略”并不是对诸僵的宽容,北方僵尸为人们所掘除,是把他们当成旱魃的寄生物,而南方的毛僵作祟,则是尸体本身的行为,这实际上加重了诸僵的犯罪情节,把他们由不知情的从犯变成了主犯。北方的僵尸只是躺在棺材中在附体的旱魃指使下制造旱情,而南方的僵尸则是跳出棺材,做起杀人越货的恐怖分子勾当了。(声明一下,以上所说的南方、北方,只是取其大致,并不绝对。)

僵尸要想跳出棺材,要有一个起码的条件,就是棺材盖能够掀开,那就需要或者是坟茔失修而棺木外露,或者是周作人所说的“久殡不葬”,棺材就摆在地上,对僵尸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门朝上开的活动房子。

早自六朝以前,南方就有人死之后棺木长期厝置不葬的陋俗,此俗虽然北方少见,但也始终存在着。这一陋俗受到了中原南迁人士的非议,那大多数的言论是来自儒家的“孝道”,而在幽冥文化中的反应,则是出现了“不葬之咎,尸化为妖”之说(梁·任昉《述异记》上)。如果尸体不及时葬埋,长期厝置,那东西就会变成妖怪。这说法自然是反对“久殡不葬”的,但并没有说这尸妖是“僵尸”。六朝至明末的一千多年,南方北方都没有出现因久殡不葬而僵尸作祟的故事,即使那厝棺中尸体已经化为枯骨吧,让它成精成怪的鬼故事也极为少见。试想一下,不孝子把老爹老妈的棺材就扔在露天地里,这二老已经够可怜了,再让他变成尸妖,实在让人于心不忍。而且不孝子往往是自小娇惯的结果,那二老就是成了妖,可能也只会到别人家里闹事,不孝子是不会替他的二老承担任何责任的。既然这样的尸妖对不孝子没有任何教育意义,也就没有去编派它的必要了。但另外一种反对“久殡不葬”的鬼故事却有不少,多是由冥府出面惩罚不孝之子的,如宋人江休复《醴泉笔录》卷上记故三司副使陈洎卒后,附灵于婢子云:“本当得为贵神,只因生不葬父母,今谪作贱鬼。”洪迈《夷坚甲志》卷七“罗巩阴谴”条载,罗巩科举屡不得意,向神祈问前程,有神见梦曰:“你父母久死不葬,已得罪阴间,赶快回老家吧,还问什么前程!”只是到了明清之际,这种惩罚愈形严厉,便偶尔出现直接由亡者的鬼魂惩罚其子的故事了。如清初人董含《蓴乡赘笔》卷下“濮孝廉”条,即是未能得到安葬的父母施报于其子,竟不惜令其横死,那怨恨是够刻骨了。但尽管如此,编故事的人还是不忍心让这些不能入土为安的可怜鬼魂化为厉鬼或尸妖,所以“不葬之咎,尸化为妖”的说法一直难于得到鬼故事的支持。

可是到了清代,大约是受到“毛僵”故事的启发吧,人们便进一步做了发挥,抛掉“亲死不葬”这一道德化的主题,只在“尸化为妖”上做文章,于是大批的僵尸之妖便从厝置不葬的棺材里出现了:《遯斋偶笔》卷下“僵尸”条云“一客宿逆旅,空院三楹,其一楹乃停榇(棺材)所也。”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尸变”条云“楼下临丛葬处古冢累累,不止十百,更有未葬而甃厝于茂草间者凡十馀柩。”俞凤翰《高辛砚斋杂记》:“沈梦岩因事寓西湖上某寺,寺旁屋数十楹,为历来厝棺之所。”俞蛟《梦厂杂著》卷九“端公”条云“邻人女卒,力不能葬,寄棺于刹。”《子不语》卷二十二“僵尸抱韦驮”条所记亦为佛寺中厝棺。《右台仙馆笔记》卷四云:“金陵自遭兵燹后,往往于城中住屋内掘得棺木,盖皆乱中渴葬者。”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僵尸的厝棺。虽然还有一些故事中的毛僵产生于圮毁的坟茔中,但厝棺中的僵尸无疑更引人注意,这不能不说其中隐藏着编故事人的用心,那就是为“不葬之咎,尸化为妖”制造证据。所以故事最后还是要回到道德的主题上。知堂认为僵尸故事“舍意义而论技工,却是成功的”,似以为无“意义”可言,这未免有些武断。但燕人纪昀说的“久葬不腐”到越人知堂的嘴里却改成“久殡不葬”,便不能不让人佩服他直觉的准确。

周作人说僵尸故事中“一方面又有恋爱事件的传说,性质上更带了点温暖的彩色了”,我读的书无法与知堂相比,所以没发现什么引人绮腻遐思的僵尸恋爱故事。但僵尸故事编到后来,却也不全是狰狞恐怖,也加进了不少人性化的内容,却是事实。比如僵尸开店,僵尸会亲家,僵尸爱财之类的故事,就有虽不可亲但也可笑的一面。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僵尸中竟然出现了专门制止同类作恶的僵尸之神“朱八相公”。 这倒是有些“温暖的彩色”,甚至是“希望的曙光”了。

(本文选自《扪虱谈鬼录》,上海文艺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责任编辑:杜鑫茂 PN036]

责任编辑:杜鑫茂 PN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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