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雍正曾下圣旨严惩浪费:轻弃米谷者重责四十大板

2013年10月04日 12:1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武宝生

清宫廷画家绘《雍正帝读书像》

史说

□武宝生

根据冯伯群先生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清宫档案的研究,雍正帝为节约粮食费尽心思,专门为剩粥剩饭的处理和针对浪费粮食现象,先后专门下了两道圣旨,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大概绝无仅有。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下圣旨说:“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圣旨将剩粥剩饭如何处理,交代得不可谓不详尽备至,并厉言告诫,违者必与治罪。雍正五年(1727年),他再发圣旨,针对剩饭被“抛弃沟中,不知爱惜”的现象,强调“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赖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轻弃。即如尔等太监煮饭时,将米少下,宁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

并说:“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拿,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雍正帝的“光盘”圣旨,讲道理,有办法,可操作,又有惩治措施,可谓一抓到底。

[责任编辑:胡涛] 标签:圣旨 雍正 浪费粮食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